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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股级领导职数7名。
二、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参与拟订干部人才援派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核准和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区企事业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负责人事考试工作。负责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进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清苑(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制定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合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十二)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综合管理、审核备案、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办法(不含中国共产党党内表彰、公务员奖励),组织指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负责全区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拟订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人才股、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服务指导股、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股
四、领导分工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史经利 |
党组书记、局长 |
负责局全面工作 |
马新军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做好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办公室、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股、社保局、农保局、基金监督工作、党总支部工作 |
李艳芹 |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工资福利股、人事人才股、信访稳定、协管人才工作 |
李彦红 |
就业服务局局长 |
负责就业服务局工作、分管人才中心、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 |
陈海英 |
二级主任科员 |
负责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
刘春来 |
三级主任科员 |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股、分管工会、青年团、妇联工作 |
咨询电话:0312-7950686
办公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咨询电话:(0312)8012224
办公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中街30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季时间下午2:30--5:00)。
咨询电话:0312-7950996
办公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街191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保定市清苑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地址和联系电话,清苑区社保卡服务网点(人社服务网点)服刑: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街252号,联系电话:0312-801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