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检查、监督教育和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制定全市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四)负责全系统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负责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制定高中段及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政策宣传,并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六)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评定、培养培训和本系统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稳定、综合治理及学校的安全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一)落实上级关于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体育外事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教育、国防教育和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我市全民健身计划,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系统经费计划,依法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本系统基本建设、设施的配置及计划和统计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负责本系统内财务的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教育和体育局承担学校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对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调查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相关事件。
(二)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综合协调办理机关重要政务、管理机关后勤事务;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拟定局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件;负责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等工作;负责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落实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拟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制度;监督、检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人事股。负责本系统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机构编制、教师考核、聘任、奖惩、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调配等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干部的培训、选拔、考核、任命等工作;负责中小学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全市学校及所属事业单位教育事业经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算、决算的审核、统计汇总,归口管理教育经费;落实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统计并监督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财务收支日常业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计年报和信息管理;监督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布局调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负责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预算资金核准审批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工作。
(四)普教股(思政卫艺股)。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工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制定全市幼儿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基础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及配套用书的管理工作。
规划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学校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负责学生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指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宏观指导学校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卫生、艺术教育指导性文件;负责本系统的稳定、综合治理及学校的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参加国家、省、市级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五)职教成教股。依据上级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配套改革;参与制定职成教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职成教年度计划;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指导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成人教育工作,督导成人学校建设,围绕服务“三农”,指导成人学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等各种成人培训工作;负责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管理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指导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初中绿色证书教育工作的实施,指导检查绿色证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六)体工股。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我市全民健身计划;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组织开展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全市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指导优势运动项目和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及业余体育训练工作,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负责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市综合型体育比赛;负责我市参加的各种体育赛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各项目、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审核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负责全市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股室,牵头负责体育健身器材捐赠等工作;组织、监督、指导所有健身工程器材招标并负责其建设施工督导;监督、指导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好中小学运动会;指导、管理体育外事工作。
(七)督导室。对国家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和体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负责本系统教育检查、评估、验收;负责全市教育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收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向市政府反映情况及提出建议。
四、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8名。股级职数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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