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信访、保卫、财务、会务、情况综合、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政务协调、后勤保障、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外事处)。指导、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民族宗教干部及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指导、协调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牵头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研究民族宗教领域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负责宗教涉外事宜,承办宗教界和涉及宗教的涉外交流、留学、捐赠等事项;办理民族团体登记、年检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编写民族宗教工作年鉴;承担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和行政复议工作;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三)民族处。负责民族事务、民族经济和伊斯兰教方面的工作。组织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改革与发展中有关剖的调研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组织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和创建活动;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事宜;培养、推荐少数民族干部;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识别、民族成份鉴定;挖掘整理民族古籍;负责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和分析;研究并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特殊政策和措施;审核上报少数民族经济、文教、卫生等帮扶项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推进民族地方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管理清真食品;指导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管理伊斯兰教有关事务,联系伊斯兰教界人士;依法处理互联网涉及的民族和伊斯兰教事务。
(四)宗教一处。负责佛教、道教方面的工作,协调指导民间信仰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指导帮助有关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指导各县(市、区)规范佛、道教场所管理,规划并办理佛、道教活动场所的有关事宜,联系佛、道教界人士;调查研究佛教、道教的现状和历史;对有关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进行审查;依法处理互联网涉及的佛教、道教事务。
(五)宗教二处。负责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指导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指导各县(市、区)规划天主教、基督教场所的管理,规划并办理天主教、基督教活动场所的有关事宜,联系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调查研究天主教、基督教的现状和历史;对有关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出版物进行审查;依法处理互联网涉及的天主教、基督教事务。
(六)宗教三处。承办宗教综合性事务及专项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组织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及综合培训、宗教数据库建设及意识形态领域宗教工作;组织参与宗教情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指导、监督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财务管理。
领导信息
梁丽敏(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工作。
孙联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民族处工作。负责民族和伊斯兰教事务工作、乡村振兴和驻村工作队方面工作。
杨 越(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外事)处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关事务管理。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维稳等方面工作。
李 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宗教二处工作,负责天主教事务管理工作。
刘聪慧(副局长):分管宗教一处工作。负责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方面工作。
金明河(三级调研员):分管宗教三处工作。负责基督教事务管理、宗教综合性事务工作。
咨询电话:0312-67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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