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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有关林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利用外援、外资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森林资源资产。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拟订石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疫源疫病,监测。
(七)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指导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林业改革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国营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森林公园的管理;依法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指导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管理。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保密、政务值班、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办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承办信访稳定、林业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政策法规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开展林业普法教育。指导、监督、管理林业行政许可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三)林业改革发展科
负责监督林业生态系统保护,统筹协调指导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农村“三变”等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监督管理林业中央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叶常松
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简历
叶常松,男,汉族,1975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
咨询电话:(023)45612345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都路50号 ; 邮政编码:40256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45673061;023-45670895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东城街道办事处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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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