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文件、协议(合同)、各类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重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裁决、行政处理处罚、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有关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司法队伍建设。
(九)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统筹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应急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拟定经费保障、财务管理和装备管理制度。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物资装备及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宣传信息、舆情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各镇街、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工作。承办重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区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党委、政府联合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联合审查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复议立案科
负责全区所有行政机关(除永川海关、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永川支行、重庆市国安局永川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立案工作,包括接待申请人、收件、补正、作出受理通知或不予受理决定、制作答复通知书、送达、转送等;负责台账登记、“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案件录入、年底报表工作;负责对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和复议前置调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内网收发文件、网上公开行政复议事项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五)行政复议审理科
负责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包括实地调查、取证、听证、作出复议决定);负责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配套工作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复调对接工作;负责行政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发及文书执行监督;负责行政复议案例汇编、分析、报告、抄告、通报工作;负责卷宗装订及移送档案室。
(六)行政应诉科
负责承办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后的涉诉案件;组织、统筹、协调区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的行政应诉、强制执行案件;统筹全区行政裁决、行政赔偿、行政处理工作等涉法事务;统筹全区行政应诉、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生效裁判文书履行;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建设、研究分析、统计报表、报告等涉及行政应诉的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府院对接联动工作;负责行政应诉等案件管理工作。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民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有关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指导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的初审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体管理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区政府、区司法局各类协议(合同)的审查工作。
(十二)政治处
负责党建、组织、宣传教育、统战、纪检、督察、内审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等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办理。
区司法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区司法局派出机构24个:胜利路司法所、中山路司法所、南大街司法所、来苏司法所、茶山竹海司法所、卫星湖司法所、陈食司法所、大安司法所、青峰司法所、三教司法所、板桥司法所、金龙司法所、双石司法所、红炉司法所、何埂司法所、临江司法所、松溉司法所、朱沱司法所、五间司法所、吉安司法所、仙龙司法所、宝峰司法所、永荣司法所、新城司法所。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承担法律援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一、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宗旨
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主要职责
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开展“1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和接待;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相关业务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
(四)具体任务
1.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对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核实、登记;根据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审查相应材料后,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2.组织、指派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开展“1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和接待:包括在援助中心接待大厅对来访的群众及“148”来电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等系列工作。
4.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相关业务成果的推广应用。
5.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
6.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指派案件进行案件质量的监督;对已办结的援助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检查;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和旁听。
7.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对援助卷宗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及归档。
8.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永川区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宗旨
教育和帮扶“两类”人员,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主要职责
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初始教育;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公益劳动项目和场所;为有需求的“两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指导、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为“两类”人员提供就业帮助;为“两类”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
(四)具体任务
1.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初始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2.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公益劳动项目和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公益劳动项目和场所;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3.为有需求的“两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指导、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主要包括有针对性的谈话,心理危机干预,社会适应指导,个案咨询和辅导等系列工作。
4.为“两类”人员提供就业帮助:为“两类”人员开展就业指导,专家教育,职业技能理论培训,技能实际操作等系列工作。
5.为“两类”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协调解决“两类”人员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帮困扶助、建立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等系列工作。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永川公证处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经费自理。
(二)宗旨
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
(三)主要职责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提存、保管遗嘱、遗产、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公证事务。
(四)具体任务
1.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等公证事项。
2.公证延伸服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提存、保管遗嘱、遗产、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公证事务。
3.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4.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5.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郑朝明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郭 毅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调研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联系部门:区新城建管委。
联系镇街:中山路街道、大安街道、三教镇、板桥镇、金龙镇。
李连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社区矫正、律师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平安永川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陪审员管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帮教安置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基层司法所。
联系市律协永川工作委员会、市基协永川工作委员会、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联系镇街:卫星湖街道、陈食街道、何埂镇、朱沱镇、松溉镇、临江镇。
谢军贤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信访稳定、外宣、信息、政务公开、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审批、公证、公共法律服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
联系镇街:胜利路街道、茶山竹海街道、红炉镇、永荣镇、双石镇、青峰镇。
王玉琼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负责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内审、法制、目标考核、统战、群团、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复议审理科、行政应诉科、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镇街:南大街街道、来苏镇、宝峰镇、仙龙镇、五间镇、吉安镇。
杨晓铭 一级调研员
协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毅联系相关工作。
蔡 勇 一级调研员
协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军贤联系相关工作。
宁长和 一级调研员
协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连勇联系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23-49822221/49823333 区信访办:023-49826600;投诉电话:023-49299101 区行政服务中心:023-85350056 【
办公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61163222 ;办事咨询热线:023-61163227。 群众投诉热线:023-61163238。
办公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660号云谷大厦1-3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外) 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3:00—17:00(除法定节假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