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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卫生健康局

行唐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311-8298198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行唐县龙州西大街10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春季(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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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卫生健康局职能信息

行唐县卫生健康局(加挂行唐县爱国卫生办公室牌子)现有干部职工64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医政药政股、法制监督股、公共卫生与应急股、人口检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卫股;下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及15个乡镇卫生院;共20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县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六)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药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生育登记、组织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师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

(十四)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承担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活动,承担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健全完善医院补偿机制,统筹推进配套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拟定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三)医政药政股。组织实施西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规范以及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县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拟订本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规定;负责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价格政策。

拟订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县级以上保健对象及重要外宾在行唐县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承担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拟订县中医药事业总体规划、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并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名医名院工程,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继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

(四)法制监督股。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的落实,实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组织协调卫生计生相关投诉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置。

组织查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违法案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对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行政征收等措施。

(五)公共卫生与应急股。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紧急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与监督。

负责妇幼保健服务的指导与监督管理,推广妇女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负责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人口检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牵头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负责第一、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负责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政策措施,落实各项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政策措施。

落实国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市、县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医养扶一体化政策。组织落实相关计划生育奖励及优先优惠政策,对全县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创建幸福家庭、新家庭计划、医养结合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负责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参选各级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荣誉称号、文明单位、评优评先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提拔任用计划生育政策审查工作。

(六)爱卫股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牵头负责全县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拟订健康行唐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行唐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健康行唐建设任务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行唐县人民医院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发展政策,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条例》等条例法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外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等社会任务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示、指令和工作安排;普通临床医疗诊治,急危重症的抢救,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承担临床教学科研课题的研究和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工作,承担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人员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支农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医养结合有关政策,负责建立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等健康养老服务。

(二)行唐县中医医院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发展政策,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条例》等条例法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编制中医事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民治病防病工作,承担急诊急救业务。负责中医药教学和科研工作,提升中医药科技支撑能力;挖掘中医药在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以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中具有的特有优势;中医人才队伍的培养;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农村三级中医服务网络和以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中医服务体系,指导建设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负责接收中医知识培训、技术下乡、巡回医疗等工作;负责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探索和推广,结合实际、制定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实施方案;负责中医药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中医文化建设;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贯彻落实各级医养结合有关政策,负责建立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等健康养老服务。

(三)行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为县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査、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受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医养结合有关政策,负责建立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等健康养老服务。

(四)行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组织和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镇、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五)行唐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主要职责:依法监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和监督;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

(六)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负责本乡镇的医疗服务;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办本级政府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医养结合有关政策,负责建立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等健康养老服务。

行唐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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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3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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