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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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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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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热燃气、水资源、规划执法、建设执法、劳动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
(二)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秩序治理和维护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供水、排水、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设施等)改建、扩建及维护计划。
(四)负责全区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编制年度维护计划并实施。
(五)负责组织城市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收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类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雨污水接户,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绿地的批前、批后管理及备案;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批前、批后管理及备案。
(八)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树木、建筑物及桥梁、其他建构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的管理及备案工作。
(九)负责辖区防汛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照明设施及配套供电设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区门站以下燃气运行和民用采暖供热用热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绿地保洁、清融雪及完成各项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参与制订实施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五)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批前违法建设的监察和查处,规划批后监管及规划条件核实和批后违法建设的查处,项目规划验收等工作。
(十六)负责建设、市政、园林、市容环卫、水政、劳动监察等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十七)负责环卫、市政、道路照明、园林绿化等城市维护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市容综合考评工作,对市容环境卫生、各镇办农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十九)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和12319热线问题受理及信息反馈工作。
(二十)负责建设工程劳务市场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二十二)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处理。
(二十三)承办区工委管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具体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会议组织、公文起草、文电处理、宣传报道、考核奖惩、深化改革、督察督办、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财务管理、部门预算、公务用车等日常工作。
2.负责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3.负责法律法规咨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类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保管城市管理类档案,对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和利用进行监督和指导。
5.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考评工作。
(二)公用事业管理处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供水、排水、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设施等)改建、扩建及维护计划。
2.负责全区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编制年度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城市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收工作。
4.贯彻执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城市供热燃气和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5.负责高新区供热用热监督管理工作。
6.协调供热单位制定并实施年度供热计划;协调用热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并实施供热方案计划。
7.负责全区门站以下燃气运行和民用采暖供热用热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的供热应急预案。
9.督导燃气企业做好供气保障和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10.督导燃气企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参与编制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应急演练。
11.配合全市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12.承担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
(三)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1.负责维护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巡视、检查及监察工作,并依法对各类违规行为给予纠正、制止。
2.参与维护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收工作。
4.负责雨、污水接户及企业门口与道路衔接的监管、验收及备案工作。
5.负责维护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应急抢修工作。
6.负责市政设施抢修及防汛抢险公开电话24小时值班工作。
7.负责排水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照明设施及配套供电设施的规划。
9.承担全区照明设施及供电设施的维护维修、启闭运行工作。
10.负责制定年度全区照明设施及其配套供电设施的大修改造工程计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共照明用电的申报及电费的申报、用电量的抄表核实、电费的缴纳等工作。
12.负责协助处理因交通及其他损坏城市公共照明设备、设施的事故,并制定修复施工方案,组织修复工作。
13.负责制定全区照明设施节电方案并组织实施。
1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新上道路照明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照明工程的技术会审、方案制定及设施、设备的选定、技术把关等工作,做好工程验收。
15负责全区交通设施的供电用电管理工作。
16.承办上级安排的防汛任务。
(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指导、协助各镇、办事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全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环境卫生检查标准和相关制度。
4.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绿地保洁、清融雪及完成各项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5.负责全区“门前三包”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6.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置工作。
7.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购置、验收、维护和管理。
(五)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管理,对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纠正、制止。
2.参与全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参与制订实施全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参与全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内维护绿地范围内补植及升级改造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广场、公园开展活动的管理。
4.执行全区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监督检查全区内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验收全区内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对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绿地的批前、批后备案管理。
5.参与全区圃地、花木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纳入维护范围的绿地、树木病虫害的预测预报。
6.负责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7.负责全区公园、广场、游园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维护范围的街道公共绿地的维护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1.行使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全区内规划审批前和审批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全区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全区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全区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全区水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临时占用道路、挖掘城市道路,雨污水接户,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绿地、广场的批前、批后管理及备案;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批前、批后管理及备案。
8.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树木、建筑物及桥梁、其他建构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的管理及备案工作。
9.负责维护范围内道路红线内挖掘、占道施工批前、后的监管、备案、验收工作。
(七)劳动监察大队
1.负责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负责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5.负责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处理。
6.负责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监督工作。
8.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9.负责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培训并进行监督。
10.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张振华(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任玉洲(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环卫中心、劳动监察大队
领导姓名:刘东起(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职责:分管办公室、公用事业管理处
领导姓名:胡华斌(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园林中心、市政中心
领导姓名:李蔚(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
工作职责:分管城管执法大队、考评中心
领导姓名:师运加(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领导简介

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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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自2017年2月28日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深化改革年”“能力提升年”“标准化建设年”,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探索改革举措,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便捷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石家庄模式成。。。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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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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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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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1-80721118 ;举报电话:0311-80721079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 ,邮编:05001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 13:00-17:00(冬季)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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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1-85962248; 85961088

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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