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卫生健康局职能信息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制定全市老龄化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配合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晋州市卫生健康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