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商贸流通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现代物流、酒类流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行政管理。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定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
(四)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商圈、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商业街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与实施,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五)负责组织指导商品流通市场体系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并制定建设、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
(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落实贯彻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和依法查处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经营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散装水泥、成品油流通、酒类流通、药品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等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拟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类会展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节庆、促销活动。
(九)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和口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职责。
(十)负责推动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党建、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员编制、教育培训、宣传、统战、群团、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综合目标考核、机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服务企业政策资金补贴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商务系统的政务服务、网络安全工作;统筹负责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股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原商业、物资系统改制、关闭、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管理商务行业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党建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牵头负责全区商务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商贸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批发和零售业管理工作;联系、服务、培育区域商贸总部企业和限上重点企业;负责限上商贸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
三、外贸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外贸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区进出口和服务贸易工作;负责加工贸易指导、管理和服务,推进总部贸易、转口贸易;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建立并完善对外贸易、产业安全预警机制;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和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指导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接做好海关商检等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外贸进出口跨区域物流联动协作机制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实施贸易便利化建设;牵头负责对外贸易、服务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
四、外资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外资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投诉协调等协调性服务工作;负责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区代表机构的管理;负责区域间商务合作、交流工作;办理国外客商来访邀请;负责管理全区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多双边对区无偿援助工作;负责企业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统计及运行情况分析;对接中新示范项目相关工作。
五、口岸物流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口岸和物流发展、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口岸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口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口岸和物流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统筹协调水运、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物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和开通有关工作,推动我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物流通道、运输方式、相关单位的衔接、联络、协调、配合工作;统筹物流园区、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协调工作;培育国际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负责推进口岸和物流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指导全区口岸和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统筹口岸和物流领域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负责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口岸和物流统计及运行情况分析;负责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工作。
六、市场流通科
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商贸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商贸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牵头负责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成渝双城经济圈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商务系统的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商务系统重点项目、重大前期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商圈、市场、商业综合体的培育与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农村商业业态布局与调整;负责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发展和城乡一体流通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商业特色街、夜市的培育与管理;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的中小微企业的指导、培育、服务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药品流通相关工作。
七、电子商务科
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电子商务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城乡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商务系统的大数据、信息化建设、数字商务等工作;牵头农商对接等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负责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负责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电子商务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
八、服务会展科
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餐饮、住宿(农家乐)等生活服务业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统筹区域内重大商贸会展活动;负责餐饮、住宿(农家乐)等生活性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服务行业品牌培育、指导工作;负责“老字号”品牌发展与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
九、市场秩序科
拟订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商务系统安全及安全生产、社会综合管理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节能减排、风险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依法对汽车流通、二手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旧货流通、拍卖、经营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散装水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酒类流通、成品油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系统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商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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