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指导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配合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引进培育工作。
(三)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向区政府提出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区域内民用船舶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承担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
(五)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工业投资中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
(六)指导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统筹本区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有关职责。
(七)指导协调和促进本区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负责指导本区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促进特色工业的发展。
(八)负责协调本区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调度管理;承担本区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管理职责;负责本区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
(九)指导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产业发展、负责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职责;指导相关工业信息安全工作;联系三大通信运营商。
(十)引导本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协调发展,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推进本区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相关人才工作。
(十一)承担本区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参与拟定相关污染控制政策;指导协调辖区工业企业节能环保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管企业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宣传、群团工作;指导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人事、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安全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及审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目标管理、机关信访、法规标准及涉法、提案、督办、人才培训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拟定本区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监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检查经济运行实施效果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及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和运行调度;负责工业楼宇产业园发展;负责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进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助工业经济对外开放及项目引进培育;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三)安全监管科
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发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部门电力、燃气、工业投资、工业节能、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煤炭经营、盐业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域内民用船舶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解体、稳定及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
(四)能源管理科
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和为城镇燃气提供气源的LNG储存设施和CNG加气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测调控电力运行,指导运行安全,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问题;负责本区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本区企业参与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定相关污染控制政策,指导协调辖区工业企业节能环保工作。
(六)投资促进科
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提出本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办理权限范围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本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工作;组织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负责国家及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管理;指导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
(七)信息产业科
负责拟定本区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承担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制定与实施相关政策并协调工业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智能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工业信息安全;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事宜;联系三大通信运营商,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通信产业行业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万 宇 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李 军 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纪检、政务公开、宣传、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及审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目标管理、机关信访、法规标准及涉法、提案、督办、人才等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办理权限范围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负责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本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工作;负责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跟踪监督、管理;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分管党政办公室、投资促进科。
唐 浩 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负责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和运行调度;负责工业楼宇产业园发展;负责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智能制造发展推进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工业经济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工业园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工业领域智能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分管经济运行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信息产业科。
黄 梅 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工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部门电力、燃气、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煤炭经营、盐业等工作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盐行业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解体、稳定及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负责联系三大运营商,负责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行业管理、安全监管;负责LNG企业和CNG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监管科、能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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