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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22-2914204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二经路4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冬季: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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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二)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本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四)负责指导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区级指挥权限范围内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驻我区的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编制本级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配备。负责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和管理,并进行检查。
(十)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系统。组织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督促落实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要求。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区级地震群测群防网络。指导群众性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落实。负责防震减灾执法和应诉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经费的计划、管理和有关资金筹措。协助对防震减灾国有资产实施管理。
(十一)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三)负责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街、园区和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和镇乡街、园区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职能转变。
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的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火灾等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落实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市应急指挥机关指令。
(2)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山区镇乡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森林火灾扑救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4)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抗洪抢险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5)必要时,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区林业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应急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指挥。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应急突发事件中涉及到污染物检测、指导污染物处置、监督处置过程工作。
3.与公安蓟州分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禁售、禁燃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公安蓟州分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的确定工作,负责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促落实。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

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负责国家、我市和本区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推动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区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制度、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生产基础科

编制3名,其中科级职数1名(科长或副科长)。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除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外的驻蓟单位、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除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监督科

编制3名。其中科级职数1名(科长或副科长)。负责本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会同区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灾害防治科

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监督实施本市地方性消防、森林防火、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森林消防、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和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建立本区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编制本级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配备。负责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和管理,并进行检查。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系统。组织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督促落实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要求。协助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区级地震群测群防网络。指导群众性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落实。负责防震减灾执法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经费的计划、管理和有关资金筹措。协助对防震减灾国有资产实施管理。
(六)应急指挥和调查评估科

编制3名,其中科级职数1名(科长或副科长)。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我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信访调查处理。组织参与跨区域救援工作。
(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执法计划,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等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承担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理论、政策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发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指导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信息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领导信息

王建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0年12月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主持应急局全面工作
王安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3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分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分管驻村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分管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分管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吴振林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基本信息:男,满族,1969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分管党建、人事工作,分管安委办日常工作和信访工作,分管全区工贸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网信办)、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基础科
陈宝战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9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分管纪检工作,分管灾害防治、综合救灾和灾后统计等工作,分管应急指挥调度、应急预案和事故调查处理。分管灾害防治科、应急指挥和调查评估科
梁宏波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满族,198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分管本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监督科、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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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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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29039999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 10月1日-4月30日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伏天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2-29142345

办公地址:蓟州区渔阳镇府前街2号 邮政编码:3019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14:00—18:00(工作日);冬季: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29039999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8:30-11:30;13:30-17:20(工作日) 夏季:8:30-11:30;14:00-18:0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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