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编制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编制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频率的技术规划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
(四)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区、乡镇(街道)、村(街)三级文化阵地,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六)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八)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推进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利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经营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娱乐行业和网吧等的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收集、管理、研究工作。协调处理文物保护的重点问题。
(十三)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组织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代表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二)文化事业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协调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和普及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图书阅览、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全区文化、艺术社团的日常管理;组织文化艺术赛事活动、艺术创作、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区域文化品牌推广工作。
(三)旅游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组织实施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招商、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策划、规划、开发。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牵头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区旅游产品的创新、开发和宣传。组织旅游交易会参展和推介活动。负责旅游统计工作。负责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行社门市部的备案、变更和注销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检查工作。
(四)文化产业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指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监督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旅游市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文化市场和旅游业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旅游投诉。
(五)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的实施工作。负责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组织开展全区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指导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建设及协作、交流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协调处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问题。整理可利用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
(六)广播电视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和宣传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审查广播电视播出内容,负责广播电视自办节目、频道频率、卫星电视接收等相关业务项目。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传输机构、网络视听节目等进行监管。
领导信息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天津市静海区广播电视局局长王艳丽,女,1977年7月生,本科
负责局全面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刘家乐,男,汉族,1967年7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组织、人事、党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审计、思想宣传、统战、信访、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王跃冀,男,汉族,1963年5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财务、社会文化、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图书发行、图书借阅、“农家书屋”建设、社团管理、艺术创作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财务)、文化事业科、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新华书店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志红,女,汉族,1966年3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旅游、文化产业工作,分管旅游管理科、文化产业科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田庆学,男,汉族,1978年1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分管广播电视管理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文化馆、图书馆、书画院
咨询电话:022-68608698 6863909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9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10月—4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22)6861217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冬令时);8:30-12:00 14:30-18: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22-68608698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00(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