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水行政措施。编制全区水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落实本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控沉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区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河湖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管护与修复、河湖水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行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区域内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行政复议及应诉等工作。
(十二)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拟订水利、供水、城区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城区排水、城镇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十五)负责城乡供水、城区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乡供水、城区排水、再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和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8名。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编制各项水务资金预算、决算。对水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水旱灾害防御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防汛技术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根据防汛、抗旱、城乡排涝等任务需要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负责水情雨情的收集,掌握汛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负责防洪安全工作,负责水文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单位对区管扬水站、闸、涵、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统计工作。
(三)水政科(水土保持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水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代表本单位参加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和处罚违法行为。负责对水政监察队伍指导、监督与管理,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的培训、考核。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四)排水监督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全区城镇排水(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及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污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的前期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和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水质监测管理工作。
(五)规划计划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发展规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查项目建议书、可研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编制湿地修复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年度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承担水务统计工作,负责水务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城乡供水工作。指导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供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供水行业供水水质、供水安全的监管。指导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我区实施河(湖)长制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对镇级河(湖)长的考核。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领导信息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杨金水,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高凤原,男,汉族,1973年12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协助杨金水抓好党的建设。负责人事、党务、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老干部、退役军人管理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武装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双万双服、扶贫助困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保密、档案、信访、稳定、应急管理、爱国卫生、创文创卫、史志年鉴编撰、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河(湖)长办、综合办公室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殷忠刚,男,汉族,1964年8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规划、水利改革、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水利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征迁、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蓄滞洪区管理、水源调度工作。分管规划计划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一级调研员刘敏贤,男,汉族,1962年4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水资源管理、再生水利用管理;负责地下水压采及控沉管理、节水管理工作;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及农业节水建设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行业管理;负责农村供水建设管理、供水行业管理;负责水政执法、水行政审批、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河道、泵站及闸涵坝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水资源管理科、排水监督科、水政科(水土保持科)、水利设施运维中心(河长制事务中心)、水资源事务中心、津海木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二级调研员朱均甲,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区委组织部选派担任党建红领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常子贺,男,汉族,1965年9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高凤原做好史志年鉴编撰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岳继东,男,汉族,1966年8月生,中专,中共党员
协助高凤原做好统计、工会工作
咨询电话:022-68608698 6863909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9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10月—4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22)6861217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冬令时);8:30-12:00 14:30-18: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22-68608698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00(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