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板桥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板桥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监察组机构设置
设置中共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津市宁河区监察委员会板桥镇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监察组为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联系政协及镇机关党务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督查、督办;负责镇机关政务、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公开、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
2.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镇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残疾人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拟订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社区)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及日常监督工作;负责镇域人居环境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负责镇域土地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房建设指导、危房改造、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等公共管理工作。
4.公共安全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反暴恐工作;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防震减灾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燃气、供热设施安全监管等工作。
5.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做好辖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协助处置属地内网络舆情,组织和管理网络评论队伍,完成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任务,协助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推动属地内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区网信部门推进属地内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负责配合完成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工作,协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属地内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6.财政统计办公室
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调整,预算收支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实施统计监督等工作。
7.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镇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动二、三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服务辖区企业发展,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业态科学布局;负责科技工作;负责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合作交流等工作。
8.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镇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推动生态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等工作。
人大工作机构设置
设置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为镇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镇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按有关规定设置。
事业单位
(一)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负责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为辖区内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指导服务,配合开展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
(二)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网格化管理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综合指挥管理;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各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三)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镇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化解不稳定因素;负责兵役登记初审,管理镇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等工作。
(四)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开展种植业、畜牧水产业、林业、水利及农业机械技术培训、示范、推广服务;负责镇域内畜禽疾病预防、医疗及疫情测报;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人才引进、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等方面提供服务;组织推动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田园综合体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提出审查、审核意见等工作。
(五)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镇村建设服务工作;组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改造提升村容村貌;承担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服务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设置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领导信息
刘洪齐,男,汉族,1970年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委书记
王洪霞,女,汉族,1976年8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汪丽艳,女,汉族,1967年9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大主席
张朝松,男,汉族,1985年3月生,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委副书记
杨玉芹,女,汉族,1983年12月生,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纪委书记
张洪艳,女,汉族,1977年2月生,市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志强,男,汉族,1980年5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靳家继,男,汉族,1986年2月生,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委委员
刘珍,女,汉族,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党委委员
董劲武,男,汉族,1975年4月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副镇长
崔志宽,男,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副镇长
张云彬,男,汉族,1994年3月生,全日制大学学历,艺术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副镇长(正科级)
孙瑞军,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大副主席
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