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网信、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联系政协及镇机关党务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2)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镇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残疾人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社区)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及日常监督工作;负责镇域人居环境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负责镇域土地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房建设指导、危房改造、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装实河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等公共管理工作。
(4)公共安全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暴恐工作;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防震减灾工作;复归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燃气、供热设施安全监管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督查、督办;负责镇机关政务、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公开、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镇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做好执法审核等工作。
(6)财政统计办公室
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调整,预算收支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实施统计监督等工作。
(7)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镇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动二、三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服务辖区企业发展,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业态科学布局;负责科技工作;负责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合作交流等工作。
(8)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镇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推动生态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等工作。
事业单位设置
1.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负责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为辖区内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指导服务,配合开展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
2.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网格化管理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综合指挥管理;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各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3.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镇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化解不稳定因素;负责兵役登记初审,管理镇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等工作。
4.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开展种植业、畜牧水产业、林业、水利及农业机械技术培训、示范、推广服务;负责镇域内畜禽疾病预防、医疗及疫情测报;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人才引进、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等方面提供服务;组织推动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田园综合体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提出审查、审核意见等工作。
5.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镇村建设服务工作;组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改造提升村容村貌;承担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服务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领导信息
宋铁军:镇长
职责: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张凤宝:副镇长
1.负责拟订镇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二、三产业发展;负责科技工作;负责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工商业项目引进服务,指导工业企业、服务业的生产、环保(环保督办件回复,砂石料场、锅炉、秸秆防尘禁燃管理等工作)和安全工作,组织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负责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工作。
2.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商贸服务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大气污染防治组;协调税务、金融等部门。
3.统筹做好“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和分管战线安全稳定工作。
静树华:副镇长
1.负责镇域人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镇域物业管理、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负责镇域土地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管理工作;负责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
2.分管公共管理办公室、协管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3.做好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煤改燃、煤改电等重点项目和战线安全稳定工作。
李晓芬:副镇长
1.负责组织推动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计生、残疾人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组织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负责财务审核工作。
2.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便民审批和农村文体活动等工作,协调医院、学校、市场和质量监督等部门。
3.做好户厕改造、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和分管战线安全稳定工作。
杨晓娇:副镇长
1.负责拟订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镇村路、桥及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负责危旧房屋改造。
2.分管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协管公共管理办公室、协调交通等部门。
3.做好乡村公路、污水管网等重点工程项目协调推动和分管战线安全稳定工作。
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