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二)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制定本区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本区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综合管理本区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对工伤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进行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贯彻执行工资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宁河(回国)工作事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九)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政务督办、查办,编撰有关文稿。负责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公文、保密机要和档案等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业务工作。负责局内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组织协调有关督查以及代表委员提案办理。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人事工资、干部管理、教育培训以及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负责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培训。承担纪检监察、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设、党建、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系统会计核算及各项经费的管理。负责拟订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系统各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资福利、保险缴纳、公积金管理及医药费报销。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收费许可证审验。
(二)就业培训科
负责本区就业促进工作。拟订本区促进就业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督查、指导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和登记失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负责社会劳动力资源管理。负责企业裁员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登记失业率的监控和预警预测工作,落实各项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失业保险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规划和指导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本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负责拟订本区职业技能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企业技工考评、评聘。负责技师、高级技师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组织推动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事业单位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管理。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备案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工作及有关的行政惩戒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认定、推荐报评、聘任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人才流动的法律、法规、条例,依法管理本区人才市场,培育发展人才市场。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工资总额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实施和调控。负责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全区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资统计和退休干部统计工作。
(五)养老保险科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组织推动参保工作。负责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管理办法。负责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审核及养老待遇的核准。负责审核申报企业职工退休,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负责对辖区内经办机构和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六)劳动关系科
负责国家及本市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实施与宣传。负责劳动合同备案,依法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关系预警预测。指导督促企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执行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福利待遇及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负责本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国家及本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贯彻。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调查处理。负责有关投诉举报、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处理、协调和报告。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统计、分析。负责对劳动保障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综合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农民工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推动工伤保险参保。负责工伤确认。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伤残劳动能力、护理等级等相关鉴定。
下属单位1、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机构职责: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日常和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劳动者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2、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市涉及劳动人事争议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
3、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人力资源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就业岗位开发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招聘和职业介绍、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失业人员登记、退休服务。负责人才引进、人才测评、人事代理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员和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创业管理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负责街、镇、村(社区)人力社保平台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牛会明
简介: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科员、审查起诉科副科长、侦查一科科长、纪检组长、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纪委常委、芦台街道党工委书记。主管工作:主持行政、党务全面工作;监管干部人事和财务工作。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范树瑛
简介:女,汉族,1969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曾任宁河区廉庄乡政府副镇长、芦台镇政府副镇长、总工会副主席、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主管工作:机关干部人事、劳资、档案、绩效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府采购及养老保险工作。协助局长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党务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养老保险科。负责主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信访维稳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马建广
简介:男,汉族,1971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曾任宁河区人事局编办 副科级秘书、工资福利科科长、苗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天津市宁河区委网信办副主任。主管工作:主管就业服务、职业介绍、人才引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创业管理服务等工作。分管就业培训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主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信访维稳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天津市宁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兼)肖亚军
简介:男,汉族,1964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曾任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干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工作: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等工作。分管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主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信访维稳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树启
简介:男,汉族,1969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曾任宁河区工资福利科主任科员、工资福利科科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助理、丰台镇纪委书记。主管工作:主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主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信访维稳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陆海燕
简介:女,汉族,1972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曾任宁河区农业局农广校助理农艺师、副校长、校长、大北镇党委副书记、人力社保局纪检书记、副局长。主管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主管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