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2.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4.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
5.负责区属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推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医保政策。
7.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
8.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9.负责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受理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13.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当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承担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工作,承担对外联络、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安全、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基金管理、办公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作,承担人事任免、人员调动、工资调整、福利待遇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工作。
2.医疗保障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承担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医疗保障领域参保宣传推动工作。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以及区属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推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受理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3.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下属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本区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宣传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诊疗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居民垫付医疗费用的审核及支付。
领导信息 天津市宁河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刘士刚,男,汉族,1962年8月生,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市宁河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
天津市宁河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王志良,男,汉族,1963年4月生,大专,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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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