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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拟定区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及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及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和注销工作。
(四)依法组织实施并监管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等事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五)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大型和重点出资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
(七)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含相当于正处级、副处级企业)提出任免建议、实施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八)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九)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通过统计和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依法对所监管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和产权变动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执行。
(十二)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组织推动区属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负责区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推动国资委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业务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管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等,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对所监管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和产权变动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含相当于区属正处级、副处级企业)提出任免建议,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需要区国资委协调的有关工作等。
(二)综合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会务、公文、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理论武装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加强工会民主管理、工会组织建设。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
领导信息马如红,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简介:女,汉族,1965年9月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冠达实业总公司财务总监、天津市宁河县审计局副局长、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副局长等。
运向宏,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简介:男,汉族,1971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副镇长、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党委委员兼副镇长、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党委委员兼副镇长、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党委副书记等。
邓立功,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简介:男,汉族,1968年6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副镇长、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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