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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69591556   传真:022-6857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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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72号   邮编:301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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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落实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

二、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落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及其他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办理商品房建设计划相关手续。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审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案并监督执行。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七、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落实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区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九、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十二、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十三、组织住房和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机关行政、党务和老干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绩效考核和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牵头推动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筹办相关会议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和检查落实。起草年度计划、总结及相关公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系统工会、团委、妇联、纪检监察、武装、安全保卫、普法教育等相关工作。做好思想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人事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管理调配,科级干部任免、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管理工作。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编制和执行年度部门预算并搞好年度决算。做好各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对基层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做好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2、工程建设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农民自建房管理、农房节能和小城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和村庄建设调查统计,组织各类申报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统计工作。

3、工程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项目统计和管理。负责区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用能运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办理商品房建设计划相关手续。依据政策规定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新建住宅非经营性公建配套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交办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区新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管理。负责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4、交易和市场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二手房交易,代征维修基金和各类税款。负责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巡查及销售行为监管及相关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日常巡查。组织商品房销售人员、经纪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形象部位现场查勘。负责辖区内新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

5、房管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负责城区内房屋安全使用方面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及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和房屋租赁备案及行业管理工作。审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辖区内公用公房管理工作。承担中底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限价商品房审核发证及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下、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下,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工作,对辖区内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指导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指导物业企业按相关规定搞好物业管理。受理物业投诉。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坚强日常监督。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涉及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领导信息

崔军泊
职务:主任
主管工作:主持住建委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崔军泊,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学历,曾任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副镇长、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副局长
现任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王义强
职务:副主任
主管工作:分管交易和市场管理科、房管科、房产服务中心,同时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
个人简历:王义强,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宁河区贸易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冯会广
职务:副主任
主管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和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同时负责分管部门的信访、维稳、依法治区和扫黑除恶工作
个人简历:冯会广,男,汉族,1978年3月,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现任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窦世文
职务:副主任
主管工作:现抽调至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协助工作
个人简历:窦世文,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副镇长、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现任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郭树军
职务:四级调研员
主管工作:分管工程建设科,同时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
个人简历:郭树军,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天津市宁河县建委纪委书记、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现任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杨明生
职务:一级调研员
主管工作:分管住建委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分管住建委人事、纪检、财务、工会、结对帮扶、后勤等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共青团、妇联、武装等工作,同时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信访、依法治区、平安宁河、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
个人简历:杨明生,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曾任天津市宁河区纪委副书记、天津市宁河区卫计委党委书记、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现任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一级调研员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