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定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拟定区与各镇(园区)、财政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地方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协调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提出宁河金融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及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依法依规开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
(七)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管理建设性支出,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批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有关职责。
(十四)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和监督评估制度。
(十五)负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加强对区域内投、融资公司的引导和规范,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相关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十七)组织开展区内金融市场建设,推动本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为本区企业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提供协调服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十八)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搭建银政企合作交流平台,推动金融信息共享,扶着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乡村振兴、精准扶贫项目的融资,助推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推进大数据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本系统理论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和咨询工作。
(二十)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二十一)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二十二)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职能转变。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权责清晰的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围绕中央、市、区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人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局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出国(境)审批事项,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机关工会工作,法治财政建设,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行政职权合法性审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协调推动综合性工作。负责文电、机要、通讯、督办、信访、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提案、建议、信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装备、房产、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服务相关工作。
(二)预算科
负责拟订我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等制度,编制区级预算和调整预算,汇编全区预算,批复区级部门预算,预算公开工作。提出政府债券分配、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等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区与各镇(园区)财政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收入预期目标。审核区级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牵头组织落实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及政府隐性债务的统计协调工作。制定政府债券项目年度需求计划,编制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制度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各类网络、运行维护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财政数据管理和应用体系建设。参与区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资金预算审核工作。
(三)国库科
负责拟订本区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金库管理、总预算会计等政策和制度。编制和批复区级决算,汇编全区决算,决算公开相关工作。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全区收支情况。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预算资金核算。
(四)行财采购科
负责参照市局拟订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开支标准。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负责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市级下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负责“三公经费”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落实市级、拟定本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的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担人力社保局、卫健委、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决算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参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的采购审核管理。受理并处理供应商投诉,对区属预算单位及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考核监督检查。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合同管理。
(五)农财科
负责农口事业单位各项经费预算和管理。协助农口各部门做好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的申报等工作。
(六)金融企业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配合上级部门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进行日常监管。牵头组织对易产生风险特殊字段设立、变更照前会商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月、季、年度报表汇总上报、会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粮食风险基金拨付及使用监管工作。会同区发改委、区建委、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会同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负责企业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
(七)综合会计科
负责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市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管理建设性支出,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批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全区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向上一级提出会计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市局会计处组织开展会计人才培养,协助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开展我区会计学术交流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住建委,七里海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综合执法局,城管委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拟定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评估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李巍,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任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计会科副科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计会科副科长、科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纪检组长(2016.7起参加天津市援派西藏工作,任昌都市财政局副局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调研员。
刘玉恒,男,汉族,1965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宁河县审计局行政事业科副科长,宁河县审计局行政事业科、财政科科长,宁河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树来,男,汉族,1973年3月,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宁河县财政局国债部副主任,宁河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宁河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宁河区财政局副调研员,宁河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刘桂虎,男,汉族,1983年7月,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宁河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助理检察员,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 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二级检察官、一级检察官,宁河区纪委监委第二审査调查室干部、第五查调查室干部,宁河区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二级主任科员,宁河区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正科级)。
刘桂艳,女,汉族,1968年6月生,大学,无党派人士,现任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副局长。
曾任宁河县审计局金融基建审计科副科长,宁河区审计局金融基建审计科副科长、科长,宁河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宁河区审计局综合法制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柴连生,男,汉族,1962年11月,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曾任宁河县市容委爱卫办副主任(副科),主任(正科),宁河县财政局农税所 副所长(副科)、所长(正科),宁河区银政办副主任(副处),宁河区财政局副局长(副处)。
陆健,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主任。
曾任宁河县北淮淀乡农经站副站长、站长,宁河县北淮淀乡工会副主席(正科级),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乡工会副主席(正科级),天津市宁河区北准淀镇工会副主席(正科级),天津市宁河区北准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
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