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局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普法、老干部管理、统战、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联络接待、机关财务、基建、督查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化科
拟定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广播电视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创作发展。拟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计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工作开展。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遗产科(文物保护科)
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组织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工作。组织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宣传工作。加挂文物保护科牌子,负责文物局日常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发展科
拟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组织宝坻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1.贯彻实施国家、本市有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本区涉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负责本区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以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名义,统一行使由区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3.负责本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工作,监督指导各街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5.负责受理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举报。
6.负责对新时代文化市场新业态、新领域的行政执法的调查研究,负责对新形式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7.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8.与街镇职责划分
(1)文化领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除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以外的艺术品其他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工作。
(2)文物领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中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涉文物的社会主体的行政执法工作。
(3)出版领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出版活动中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出版物零售企业(含网店)的行政执法工作。
(4)版权领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出版活动中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出版物零售企业(含网店)侵犯著作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5)广播电视领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区级广播电视机构及其他主体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办许可证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以外的主体的行政执法工作。
(6)电影领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电影放映、点播影院的行政执法工作。
(7)旅游领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进行监督执法;负责本区域内的出境组团旅行社、非出境组团旅行社和旅行社分公司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执法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进行监督执法;负责对A级景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导游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8)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区新闻出版局提出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
(9)加强对各街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协助开展执法工作,定期组织各街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专业培训。
(10)查处各街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移送的重大、复杂案件。
(11)指导各街镇综合执法大队搞好日常行政执法检查。
(二)天津市宝坻区文化馆
承担文化宣传;承担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推广;承担青少年思想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负责业余文艺团体指导、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业余文艺创作和公益性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天津市宝坻区图书馆
承担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负责对分馆和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图书及各种资料的采编、加工、储藏和借阅。
领导信息
纪永红咨询电话:022-29241081(区政府总值班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16号 邮政编码:3018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22-82651158; 022-82651133(传真)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邮政编码:3018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