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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59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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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66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夏季) 8:30—11:30    13:3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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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风险监测,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 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二)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
(十三)指导各街镇卫生健康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七)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宝坻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的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报告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2)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纪检、武装部、老干部(退休人员)、统战等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综合性文稿、保密、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统计等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各项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及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机构信息化建设,负责健康医疗大数据综合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交流科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及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拟订卫生健康经济规划。拟订机关和管理单位中长期财务规划。承担机关和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药械科、医改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投诉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技术、人员职业准入管理,依法对社会办医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医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治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与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沟通对接。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高级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指导辖区卫生行政执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妇幼健康科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老龄健康科(公费医疗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牵头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医疗经费的管理、医疗费包干的发放、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中医科
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爱国卫生管理科
承担健康宝坻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牵头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陈会臣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5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门学博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宝坻区政协副主席(兼)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3年11月生,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中共党员
分工: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韩建国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8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妇儿卫生与发展等工作;负责老年健康、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用的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推进健康天津行动办公室等工作。分管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公费医疗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管理科
王喜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帮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人才交流科
杨振丽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6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卫健系统的安全生产、机关行政事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卫健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科、财务审计科
卢剑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
刘光伟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3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医政医管、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中医药发展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分管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区卫生健康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李永刚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 负责卫健系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精神卫生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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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宝坻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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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826511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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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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