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负责本单位征税、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
(三)监控研判本单位各类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组织防范和化解,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辖区(辖区范围为:中卫市、固原市、吴忠市同心县及红寺堡区,下同)保税场所及海关监管货物、物品的实际监管。
(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辖区保税仓库的视频监控、巡查、账册核查等实际监管工作。
(六)承担辖区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商品、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重量数量鉴定、包装使用鉴定、性能鉴定等工作。
(七)承担辖区内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八)承担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标识、封识的签发,出口商品原产地证签证及备案工作。
(九)承担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其他进出口商品的生产(种植、养殖)、加工、存放、经营等单位及场所的日常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检疫注册登记备案事项。
(十)承担辖区动植物疫情收集、上报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科级机构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