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区交通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区交通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协调铁路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委机关政务和内部管理工作。承担公文处置、会务办理、政务公开、保密机要、绩效考核、综治维稳、档案管理、外事和来信来访、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宣传工作。军转复退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机关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网信工作。负责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容景观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领域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做好本领域用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建设项目,组织指导建设、代建单位施工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功能照明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领域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做好本领域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全区垃圾的统一处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负责推动城区厕所改造。组织协调城区清融雪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政园林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领域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做好本领域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管理工作。对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城区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燃气、供热设施运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停车、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城市管理督查科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督察督办。负责监督城市管理相关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协调事项的联络服务和保障。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假日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拟订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负责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镇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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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16号 邮政编码: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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