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四)负责区内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
(五)执行市医疗保障局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结果,做好区属定点医疗机构招标采购监管工作,推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监督区内的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医保政策。
(七)负责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
(八)负责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九)负责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城乡居民区级医疗保障相关补助政策的制定、调整、实施、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
综合科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字、档案、保密、机要、信访、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审计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安全、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西青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年审及基金的测算、分配、调剂和清算工作,并做好其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信访、市级医疗救助、药价监管工作。执行市医疗保障局的采购结果,推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负责本区城乡居民区级医疗保障相关补助政策的制定、调整、实施、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杜学萍(局长)负责区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董世全(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务、人事、财务、纪检、档案、信息、对口帮扶、医疗保障宣传培训、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参保扩面、信访、医疗救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督执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救助政策的制定、调整、实施等工作。
咨询电话:022-27949838; 2792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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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业务科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全年) ;综合科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