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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并依法行政。
(二)拟订本区水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资源和防洪除涝的论证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区域规划,提出水务建设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城乡建设中涉水设施的配套工作。
(三)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本区防汛抗旱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区防汛、排水、除涝、抗旱工作;负责对河道、水库、泵站等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源调度;组织编制本区防汛抗旱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防汛抢险和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四)统一管理水资源,制订本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河道、水库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
(七)负责本区城镇排水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指导协调街镇排水工作。
(八)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组织节水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区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工作,编制控制地面沉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采地下水、开挖地下采压区等影响地面沉降的监督管理;负责地下水沉降监测。
(十)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建设,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水务科学技术推广。
(十一)负责全区防治水土流失,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十二)负责本区区管河道、水库、堤防、闸涵、泵站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务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水工程及设施的运行管理;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河道、水库、护堤护岸林木砍伐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南水北调及其他外调水源的输水和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水务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范、规程的实施。
(十五)负责水务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承担水务系统相关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
(十六)负责全区水务方面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区域间的水事纠纷。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党政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党务、政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拟订局党建和政务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党务政务日常工作运转,承担信息、国家安全、保密、信访、统计、文书档案、党务和政务公开、固定资产、建议提案、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妇联、共青团和工会、爱国卫生、职工健康等工作。负责规章制度编撰等工作。落实好帮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相关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全局系统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和人员培训工作,并提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考核及人事、劳资统计报表;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聘和管理;负责双拥、统战、外事、侨务、民族、人武、退役军人安置以及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局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水务资金和相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务系统财务审计及监督检查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负责做好各项财务记账、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现金出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负责水务局系统会计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专项审计和稽查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科。组织编制区水务发展规划。负责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城镇供水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和水文工作。指导水文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承担城镇供水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控制地面沉降工作。负责全区机井的管理工作;负责取水许可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全区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的审查工作;负责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指导用水单位开展节水技术革新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节水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措施的审核和验收;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查处违规用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
(五)排水管理科。负责本区水利设施运行管理。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城镇排水(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及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排水、污水工程运行监督。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承担防汛、抗旱、城乡排涝、水资源调度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引滦、南水北调及其他外调水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六)水政监察科。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区管河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影响河道防汛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水政监察队伍的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水务部门确权工作;负责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并依法行政。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我区河长办日常工作,承担我区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组织制定区级河长制、湖长制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各项任务落实。指导各街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七)工程建设管理科(西青区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办公室)。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引滦入津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查项目建议书、可研和初步设计报告。负责业务科技档案。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辖区内水利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按规定制定本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对水库、水闸、泵站、河道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出区管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建议。指导、监督水务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项目稽察、应急、内保、反恐、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等工作。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靳丕玉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简历:靳丕玉,男,汉族,1972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青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高凤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干部人事管理、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保密、外事、统战、对台工作;财务、审计工作;局机关行政管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控制地面沉降工作;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水资源管理科、局工会、局团总支、局妇联、水务事务中心。
简历:高凤,女,汉族,1973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青区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洪平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防汛、抗旱、城乡排涝、水资源调度工作;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全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审查报批工作;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稽察、应急、内保、反恐、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工作;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维护工作,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政监察、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普法宣传工作;区管河道监督管理工作;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管工作;水土保持工作;跨区域水务行政执法检查中涉及我区的有关工作;指导街镇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工程建设管理科(西青区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办公室)、排水管理科、水政监察科、河长制事务中心、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简历:赵洪平,男,汉族,1969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青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绪忠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主要领导完成相关工作。
简历:王绪忠,男,汉族,1962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青区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张连启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赵洪平同志完成全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审查报批工作;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稽察、应急、内保、反恐、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工作;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简历:张连启,男,汉族,1965年4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青区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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