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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全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源政策。
(三)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有关职责。
(十三)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政政策。监管地方国有控股金融类企业财务,参与监管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十四)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和监督评估制度。
(十五)负责本系统理论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和咨询工作。
(十六)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七)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宏观调控职责分工。区财政局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推动综合性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及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推动提案、建议、信息、宣传、网站管理、绩效管理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及清理工作;参与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或协调处理综合性财政案件。
(二)党建工作室(人事教育室)。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预算室(营商环境建设室)。负责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区域性财政政策;编制区级预算和调整预算,汇编全区预算,批复区级部门预算;负责预算公开工作;分析预测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办理预算调整变更、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等建议;负责财政结算工作;负责与区人大沟通联络;协调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负责管理非税收入及相关票据;负责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四)国库室(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区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编制和批复区级决算,汇编全区决算;负责决算公开相关工作;推行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负责管理财政总会计核算;负责区级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受理相关投诉。
(五)综合业务室(债务金融室)。参与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负责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单位的部门经费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政策研究,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组织制定全区政府债券分配、发行方案,监管政府性债务借贷、使用及偿还情况;建立政府债项目储备库;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预警报告,建立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参与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全区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政政策;参与全区金融重点工作,统计分析地方国有控股金融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参与监管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组织落实地方担保业、吸引和培育金融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清洁发展基金贷款赠款管理;承担对外财经合作交流考察。
(六)行政政法室。负责行政、政法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负责“三公经费”政策制定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拟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
(七)教育文化室。负责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
(八)经济建设室。负责发改、商务、科技、工信、国资、应急、生态环境等单位的部门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本区粮食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专项资金;负责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监缴国有资本收益;落实促进外贸出口的财政政策;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管理工作。
(九)基本建设室。负责拟订财政性建设支出政策和制度;管理建设性支出;负责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单位的部门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工作。
(十)农业农村室(社会保障室)。负责农业农村、水务、人力社保、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单位的部门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落实农村综合改革任务;编制、审核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师继军
党组书记、局长
于建江
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基本信息:男,大学学历,医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立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室、农业农村室(社会保障室)工作。
于国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女,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室(人事教育室)、行政政法室工作。
李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分管预算室、国库室(政府采购办公室)、经济建设室及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刘喆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副处级)、二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分管综合业务室(债务金融室)、教育文化室及基本建设室工作
咨询电话:022-65309202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邮政编码:30045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22-66897777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邮政编码:30045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2-66897777,022-66897829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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