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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
(二)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指导监督本辖区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五)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并实施本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完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配合编制专项规划。
(六)开展本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工作。
(七)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九)负责落实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十)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负责本辖区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完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和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服务。负责公文、会务、保密、督办、档案、信息报送、公务接待、应急值守、建议提案、网络硬件维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行政文稿起草工作。牵头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科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负责组织公务员招录、交流、考核、登记、奖惩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劳动工资、福利保险与退休、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处级干部和机关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传达贯彻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配合巡视组、巡察组开展工作。做好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科)
负责综合业务管理和业务协调、督办、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规划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规划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助市局组织开展规划资源管理领域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等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规划资源发展政策性研究以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实施规划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负责审批窗口和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四)规划科
配合编制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相关工作。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负责本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设计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本辖区城市更新、城市修补规划工作。
(五)自然资源调查权益与保护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科)
牵头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实施。组织编制、推动重点地块、重点项目供地前方案策划工作。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辖区内定期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负责组织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地面沉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推动协调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统筹本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六)建设项目管理科
负责职责范围内建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本辖区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加强对建筑外檐的规划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筑项目规划许可证后工作。
(七)市政项目管理科
负责组织交通、市政、河道、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空间落位。配合落实市政管线综合规划、道路竖向高程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负责审查职责范围内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市政项目规划许可证后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八)执法监督科(信访科)
负责组织规划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规划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承担规划资源有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讼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接待群众来访及业务咨询,组织办理来信、来电及网上信访。负责协调群众信访突发应急事项处理。负责组织办理各类服务热线、网络留言、信访系统来件等专项工作。
芦山
领导简历:男,汉族,1972年2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规划科。
崔秋涛
领导简历:男,汉族,1970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党群工作科。
张国云
领导简历:女,汉族,1971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科)、建设项目管理科、市政项目管理科。
曲畅
领导简历:男,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工程硕士,民盟盟员。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执法监督科(信访科)。
孙金水
领导简历:男,汉族,1964年5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自然资源调查权益与保护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科)。
咨询电话:022-2412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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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入伏: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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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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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东区卫国道133号红城小区商业广场(7号楼底商) 邮政编码:3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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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入伏: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