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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辖范围为通辽市,主要负责本关辖区内海关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通辽海关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
(一)协助本关领导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和满洲里海关的决策、指示,协调推进关务会决策部署、关领导批示等的贯彻落实,承担本关督办工作。协助党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关党委的指示、决定,承担党委的督办工作。
(二)协助本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和维护本关日常工作秩序和内外联系。承担组织实施本关政务公开工作。
(三)承担关务会、关长办公会的组织、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承担筹备、组织党委各种会议。
(四)承担本关综合性公文的撰写、关发文稿的核改、文件资料的收发、运转和印制等工作,承担本关行政印章管理;承担起草、审核和修改党委的工作计划、重大会议材料等工作。
(五)拟订本关应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关应急工作。
(六)承担密件的管理和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工作。
(七)承担本级信访工作、外事工作。
(八)承担组织推动本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承担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承担干部的培养、考核、监督工作。承担本关人员的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承担本关宣传文化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一)承担本关准军事化管理,强化海关内务规范。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检查关内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十三)领导本关团委工作。
(十四)承担审核、编制各项经费预算、决算工作。
(十五)承担海关经费、地方补助拨款、税收、费收、住房基金、基建、政府采购和罚没财物等收支、核算、管理工作,编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
(十六)承担工资、各类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核算缴纳工作。
(十七)承担指导经济实体的财务工作。
(十八)承担海关资产装备设备管理工作。
(十九)承担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担办公场所安全保卫、行政值班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综合业务科职责
(一)承担办理一体化通关、转关运输、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现场接单、征税、验放等工作。
(二)承担办理进出口货物的征补税、承担办理报关单修撤、理单等工作。
(三)承担受理、审批设立海关监管场所的申请。
(四)承担办理加工贸易的前期备案、验厂、单耗核定、后期核销工作。
(五)承担办理鼓励项目、科教用品、种子种畜的进口减免税备案审核工作。
(六)承担办理贸易统计、业务统计的报送工作。
(七)承担办理留学生购买国产小汽车的备案审批工作。
(八)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
(九)承担出入境货物受理报检、证书审核、缮制与签发,空白证书、证书档案管理工作。
(十)承担现场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
(十一)承担日常业务统筹协调,承担相关部门的联系反馈处置。
三、查检科工作职责
(一)承担辖区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及其装载容器、包装物,进出境食品、化妆品及进出境食品接触产品、食品包装,进出境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境特殊物品(感染性物质)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担辖区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除害处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进出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四)承担辖区《目录》外进境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五)承担辖区出口危险货物及其包装检验鉴定工作。
(六)承担辖区进出口货物、包装物、运载工具等鉴定业务。
(七)承担辖区监管场所货物查验、取送样和监管工作。
(八)承担辖区进出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
(九)承担授权范围内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备案咨询、审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国内外动植物疫情疫病信息收集、食品及化妆品安全风险分析、传染病疫情收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及预防处置工作。
四、稽核查科工作职责
(一)承担开展企业稽查、减免税核查、保税中期核查、检验检疫核查等工作。
(二)承担开展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工作。
(三)承担办理报关企业申请的审批;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备案、变更、注销,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受理辖区内注册备案企业的年报。
(四)承担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调整、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培育等工作;开展海关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承担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及原料基地的备案管理。
(六)承担办理风险分析处置工作,风险信息采集加工、综合研判、转化应用的工作。
(七)开展基于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的大数据分析,为海关、地方政府提供参考。
(八)承担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及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受理)。
(九)承担落实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准入、备案、风险监控、风险预警和控制等相关工作。
(十)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承担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受理)。
(十二)原产地申报企业备案,原产地证书的审核、签发。
(十三)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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