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标准化建设,依法组织相关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区域内投资项目、经贸商务、城市管理、文教卫生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协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负责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多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协调。牵头制定政务服务运行评价体系,建立相应的监督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督。
(七)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组织协调推动部门政务服务联通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理。
(八)负责组织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改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组织各进驻职能部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
(十)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宣传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信访、提案及督查等工作;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负责纪检、人事、工会、团委、妇联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
(二)行政财务科:行政财务科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劳资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三)营商环境建设科:营商环境建设科负责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协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局及税务局等部门在招商引资中涉及营商环境的工作,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企业注册有关帮办、领办的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政务服务协调科:政务服务协调科负责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事大厅和窗口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政务服务工作事项进行梳理、指导和协调,以及对其服务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受理相关投诉;负责“8890”便民务热线、政民零距离、地方领导留言板的运行管理并对转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反馈工作。
(五)综合业务科:综合业务科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制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综合考评;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组织联合勘验工作;负责联系市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
(六)投资项目科:投资项目科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负责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书(表)许可;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许可;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改造、拆除许可;负责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拆除、迁建许可;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可;负责建设项目夜间施工许可;负责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许可;负责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区内实施采石、爆破作业许可;负责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施工作业许可;负责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水、大气、噪声)的许可;负责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生产的矿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负责辐射安全许可工作;负责办理排污许可证;负责用水计划指标核定;负责建筑活动从业企业及人员审查工作。
(七)经贸商务科:经贸商务科负责设立旅行社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许可;设立或变更文艺表演团体许可;设立或变更娱乐场所许可;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许可;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及募捐义演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拍摄文物许可及利用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许可;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二级及其以下国有馆藏文物许可;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修缮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许可;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许可;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许可;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许可;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其他宗教印刷品许可;企业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集体合同审查;招聘会许可(市级权限委托实施);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出境许可(市级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各区实施)以及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许可、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拍卖业务许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不含医疗机构放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和注销,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许可事项的初审上报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许可(暂不列入事项)。
(八)城市管理科:城市管理科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占用绿化用地与绿化规则调整、砍伐迁移树木的审批;负责建筑外檐装修、各类标志设置的有关审批;负责工程渣土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运服务、环卫设施和工业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关闭、闲置、拆除的审批;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和临时堆物、特种车辆上路行驶的审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非中央管理企业)(市级权限委托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以及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上报工作;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九)文教卫生科:文教卫生科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工作人员许可;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核准;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与终止的许可;公办中学、小学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许可;公办幼儿园举办、变更、停办的登记注册;再生育子女许可;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许可;麻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登记;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医师执业注册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更的初审上报和中医诊所备案、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医师多点执业机构备案工作。
咨询电话:022-28368678 ;022-28365172(其余时间) 传真:022-28368768(工作日) 022-28365172(节假日)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25号 邮编:3002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咨询电话:022-85582800;022-85582818(分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9号安融大厦2号楼(分中心) 邮编:30022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周一至周日9:00-17:00(分中心)
咨询电话:022-12345;022-23278806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邮编:3002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