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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委)

联系电话:010-69854076 5.传   真:010-6985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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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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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监督实施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和网格化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四)承担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区管城市道路路牌的设置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本区垃圾渣土消纳和消纳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七)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八)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协调,以及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经营性停车设施和自行车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区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九)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十)按照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地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电力、电源点、煤炭、区管道路、桥梁、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方面的行业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管;承担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扫雪铲冰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区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应急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外合作交流和接待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受理和送达;负责研究本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的新闻宣传、社会动员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安全运行纲要,编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演练;承担区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负责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负责综合值守(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和网格化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街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和网格化体系搭建和信息化系统工作;负责组织有关综合研究和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城市管理中重大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报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负责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检查、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三)市政综合管理科

负责编制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详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区管道路、桥梁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审批区管道路的临时占道,机动车超过桥梁限制吨位过桥、城市道路施工、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占用挖掘道路)等工作;负责审核新建、改建道路桥梁工作。

负责本区经营性停车设施的行业管理;负责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和临时占道停车场、居住小区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的备案工作;负责本区自行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审批工作;参与研究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政策;参与组织市政公共设施防汛工作。

负责本区城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等综合协调管理;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牵头建立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编制本区地下管线运行综合协调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拟订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四)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科

负责编制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研究;负责落实重大环境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指导各镇、街道及相关行业的城市管理及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中的重大、综合性问题;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庆假日环境保障工作;联系驻区单位、驻区部队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综合协调;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拟订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对各镇、街道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建立综合监督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社会评价。

负责本区市容环境整治管理工作,起草工作方案,拟订任务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和环境秩序的协调治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负责本区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容貌景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和治理;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管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组织拟订设置标准,并组织落实建设、治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城市道路路牌的设置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落实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景观照明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重要地区、场所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工作;组织拟订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指导照明节能工作。

(五)市容卫生管理科

负责拟订本区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协调各行业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道、园区及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厕管理。

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本区垃圾渣土消纳和消纳场所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相关发展政策、管理规定、作业标准和运行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指导、管理本区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审查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相关配套环卫设施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中转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生活垃圾物流调度;负责拟定垃圾处理计划,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研究垃圾处理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负责垃圾处理设备的技术管理和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的研究工作;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考核。

(六)能源运行管理科

负责统筹本区能源运行工作;拟订年度能源运行调控方案,协调解决能源运行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燃气、煤炭、电力和成品油的资源总量平衡,拟订煤炭储备基地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态势和煤电油气的运输及供需情况,组织建立能源综合信息监测体系,研究提出能源经济预警和运行调节的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负责本区电力、煤炭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电力、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煤炭生产、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研究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电源点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做好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行业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电力建设协调的有关工作;承担本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燃气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燃气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管理及燃气供应服务的标准;负责监管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参与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组织实施重大燃气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燃气安全宣传和专业培训。

负责本区供热行业管理和改革组织工作;拟订供热发展规划及供热能源的生产、采购、调配和供需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供热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负责监管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供热燃煤储备;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加气(电)站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拟订加气(电)站安全管理技术和抢险抢修规范标准;负责加油(气、电)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参与加油(气、电)站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负责输油气地下管道的协调、管理,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及落实方面的综合工作。

所属机构

区城市管理委所属4个基层单位:

1、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

负责本区市政市容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城镇排水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区政府投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前期手续、协调相关单位地下空间与管网管理养护,全区城乡环境建设整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市政公用设施的隐患排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协调开展扫雪铲冰和城镇防汛工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2、门头沟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我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指挥平台的日常运行,承担我区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城管执法领域相关信息收集(含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分析处理、指挥调度、督办落实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3、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负责石景山和门头沟两个区的垃圾无害化处理。

地址:门头沟区永定镇焦家坡

4、门头沟液化气站

负责门头沟地区全部液化石油气的供应。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59号

领导信息

占永谦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基本信息:占永谦,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江西省婺源县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工作履历:历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主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领导区城市管理委(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办)全面工作,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艾迎杰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艾迎杰,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北京市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
工作履历:历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团区委副书记,北京市门头沟区京西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管委副主任、城乡环境办专职副主任、调研员,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应急,组织人事工作

彭德东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基本信息:彭德东,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北京人,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工作履历:历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副科长、行政办主任,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区城乡环境办专职副主任,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电力行业管理工作,分管市容环境工作

石东晖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基本信息:石东晖,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内蒙人,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
个人履历:历任:北京市昌平区公路分局副科长、科长,四川省阿坝洲汶川县交通局副局长(挂职),北京市延庆公路分局副局长,门头沟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指挥、诉求办理工作。

申月英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三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基本信息:申月英,女,汉族,1967年9月出生,河北省临城人,1985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工作履历:历任:区国土房管局副科长,区国土分局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区农委副主任,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现任区城市管理委四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党务、行政、督查、信息宣传、信访、维稳、工会、妇联、档案及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卢嘉良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卢嘉良,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河南鹿邑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个人履历:历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供气、供暖等能源运行管理工作

杨杰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杨杰,男,汉族,1972年2月25日出生,山东滨州人,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个人履历:历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城乡环境建设工作

赵岩
职务: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赴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挂职
基本信息:赵岩,男,汉族,1982年5月出生,北京市密云区人,2007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个人履历:历任: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办事处科长,门头沟团区委副书记,区城市管理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现赴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挂职。
工作分工:赴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挂职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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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