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承担本区建筑业管理和建设工程劳务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外埠在区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指导本区建筑工地生活区安全管理、垃圾分类、食品安全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房屋征收拆迁相关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本区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办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加挂北京市平谷区施工扬尘治理事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承担本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拆除过程中施工现场扬尘(含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治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并牵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和既有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承担新型抗震节能农居示范工程建设、传统村落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房屋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本区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区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本区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防汛工作。承担本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承担直管公房安全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以及直托管房屋及其设备维护修缮工作。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协调、房源分配、使用管理等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辅助性工作。
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不含省级)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使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屋管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协调推进轨道交通和其他重大项目前期论证、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工作。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协调、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渠道、资金计划及资金拨付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跟踪督办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建设计划的编制与调整,监控建设计划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情况。承担建设项目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区级重大项目工作流程及政策研究。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联系专家顾问深度调研、广泛考察、论证和评估工作,组织有关技术交流活动。
组织实施本市房屋交易管理和房屋租赁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辖区内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辖区内房屋交易、房屋租赁的统计分析。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初审及现房销售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本区在监工程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本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依法解决工程款结算纠纷。负责本区在监工程劳务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本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规章制度。引导本区建筑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型。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后事中事后监督。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含村镇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变更、补办及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本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防汛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建设工程方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负责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负责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职责,落实《平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责专章》相关职责。
组织实施本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区保障性住房计划。指导、监督和检查住房保障政策落实。负责贯彻实施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共有产权房、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属项目房产实测绘成果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区房屋征收拆迁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本区房屋征收拆迁年度计划。负责房屋征收拆迁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方案的审核与备案。负责拟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
组织实施本市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标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监管。协调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及使用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物业管理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及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及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配套设施建设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及投资有关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统筹、协调、整合等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负责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牵头本机关相关部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及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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