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本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区配套措施和政策。贯彻落实本市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区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的落实。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的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本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落实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完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人力资源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中的优势,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十二)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内设机构
社会保险科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负责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审核。负责对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间断养老保险补缴的审批。负责各类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因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因历史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的初审。负责因各种原因导致档案滞留在个人手中的人员档案认定。贯彻落实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负责本区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作。
工资福利科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和休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以及工勤人员管理规定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及申诉处理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工作。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实施本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录用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区政府授权的任免事项。
调解仲裁科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行业性调解组织及街乡等调解组织的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基金监督科)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和相关政策,负责对本区企业,以及外地在本区注册企业申办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并组织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贯彻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规定,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负责本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本市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拟订本区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具体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负责监控本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负责破产企业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贯彻执行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审批。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区委、区政府“三农”工作的要求,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落实本市稳定居住就业劳动者人力资源开发政策。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积分落户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法制科(行政审批科)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本局范围内行政审批工作。
政工科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对外宣传及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务信息公开、外事、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综合协调标准化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领导信息
张庆忠
咨询电话:010-69962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7号 邮政编码:101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8: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8:30—17:30
咨询电话:010-89997305
办公地址: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 邮政编码:101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咨询电话:010-89999570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北京市平谷区社保卡服务网点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是多少?平谷区社保中心服务网点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联系电话:010-69975615
北京市平谷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平谷区平谷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平谷区谷丰东路乐园西小区8号院平谷镇文化服务中心南楼一层103,联系电话:010-89997105
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府前路9号,接待时间:9:00-11: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