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科普、老龄、残疾人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何蓉: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尹小兴: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仇建良: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全面工作。
万斌斌:党委副书记。负责政法、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孙莉霞:党委副书记。负责党群、旅游、政协等工作。
姜洪兴: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交通、绿化、生态环境、防汛防台等工作。
王国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徐锋:党委委员。负责组织、人事、统战、人才、老干部、外事、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等工作。
丁烨:党委委员。负责农业、农村三资管理、农民权益保障、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防等工作。
姚逸卿:党委委员。负责宣传、文化、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汤澄:副镇长。负责民政、退伍军人事务、社区建设、合作交流、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
吉毅:副镇长。负责经济、科学技术、安全生产等工作。
吴世贇:副镇长。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妇儿委、红十字会等工作。
陆海川: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全面负责总工会工作,协助镇人大工作。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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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