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宣传贯彻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方法制度,搜集、整理、提供本区基本统计资料;对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本市统一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
(四)建立健全本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五)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按规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项目管理与实施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区内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负责本区范围内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组织实施相关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九)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及行政复议事务办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成员:浦忠明、缪海英、金喜
行政班子成员:浦忠明、缪海英、金喜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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