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以及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四)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控制和干预。组织并落实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组织实施监测和干预。依法监测传染病,强化预警机制,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逐步增加和完善对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并组织相应的健康服务与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收集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在本区举行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健全落实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疾病防治、卫生监督、中医药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药品的临床药事管理相关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临床药学服务体系,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八)负责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九)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监管、指导,承担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组织公民无偿献血。负责康复、护理、院前急救、科研、医学学科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等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监测,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十一)负责基层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并推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保健机构规范建设、运行和服务。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卫生援外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本区卫生健康宣传工作。
(十二)指导和协调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与临床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协调、管理中医药科研项目,开展中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负责制定和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
(十三)指导上海市嘉定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安全、保密、信访、外事、政务公开、收发文处理、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统计、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置。统筹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基建、总务和内部安保等工作。
(二)组织科。承担卫生健康工作党委日常事务。负责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统战和老干部等工作。做好本系统内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指导工作。
(三)宣传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医务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四)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人员调配、岗位聘任、考核奖惩、人事档案、人事信息和退管等工作。
(五)财务科。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
(六)医政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协调推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医师、护士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承担深化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区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指导、管理和督查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和无偿献血体系建设,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做好科研、学科建设管理。
(七)预防保健与健康促进科。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完善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落实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预警以及预防、干预和服务管理措施。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上报。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本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工作。
(八)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老龄健康服务政策和规范并指导实施;拟订并协调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应急管理科。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
(十)综合监督科(法制科)。负责本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监督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开展本区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开展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落实卫生健康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开展促进健康家庭建设的宣传指导服务。管理免费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和发放。
(十二)中医药管理科。拟订本区中医药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中医药创新发展、文化传承等工作。实施中医药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和服务规范。指导协调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承担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的使用管理临床药事工作。承担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郑艳辉:党委书记,全面主持党委工作;联系区计划生育协会。
方云芬:党委副书记、主任,全面主持行政工作;联系区医学会。
许文忠:党委副书记、医务工会主席,分管党建、医务工会、群团、政法、综合治理、信访、保密、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体工作;联系区老艺协。
禇文革: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组织、老干部、统战、中医、临床药事、继续教育、学科科研工作。
马应明: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后勤总务、基本建设工作。
张丽敏:副主任,分管计划生育管理、卫生信息化、财务、内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外事、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
王 涛:副主任,分管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卫生法制、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工作;联系区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陈建根:副主任,分管医改医政、医疗服务监管、基层卫生、老龄健康、行风建设、对口支援、卫生应急工作;联系区社区卫生协会。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
目前嘉定区已开设19个24小时核酸采样点,包括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安亭院区)等。后续,嘉定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陆续实现24小时核酸采样点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