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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区水务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国家、本市有关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在本区的实施。
(二)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规划,以及水资源、水利、供水、排水、防洪除涝等水务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水务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水务建设市场管理。
(四)负责生产、生活和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水务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水利、供水、排水、水文、水域岸线、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水务信息化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街镇、市场化单位实施的水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制定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等。
(七)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参与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负责水务固定资产投资。提出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规范水务资金管理使用。提出有关水务价格形成的建议。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固定资产管理和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置。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执行水务工程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务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储备、协调推进和项目稽查。承担本区水务行政许可事项、水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承担财务、统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各类水务资金,组织协调各类水务收费,开展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建设项目和经济责任等审计。
(五)河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管理科)。负责水务行业管理,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和区计划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水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六)安全管理科。负责水务行业水旱防治工作,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工作。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行业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反恐、国防动员等工作。
浦浩东: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卢雯:分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老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排水行业规划、建设、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一网统管”、水务热线、街镇绩效考核等工作。
范荣:分管意识形态、宣传、新闻发布、精神文明建设,供水行业规划、建设、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节能减排等工作。 高建中:分管统战,水利行业规划、建设、管理,河长制工作,水务行政审批(“一网通办”)、水土保持、水务综合规划、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乡村振兴、信用体系建设、新城(老城)建设等工作。 李尚森:分管群团、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法制建设、国家安全、禁毒、档案、保密、国有资产管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办理、水务行政执法、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汤大元:协助卢雯同志工作,具体负责政风行风等工作。
孟维军:分管工会、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军民融合、文化体育、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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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