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区“三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本区农业区划,指导本区农业区划的调整和农村集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及资源配置。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审批。参与制定涉农的财政扶持、农业保险等政策。
(二)协调推进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和农村公共服务。统筹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综合帮扶和农民持续增收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配合开展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四)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组织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协调推进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服务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加快农业向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发展。
(五)负责本区农业生产的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农田建设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负责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耕地质量保护、补偿与改良工作。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拟订重大植物病疫情控制和扑灭计划,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依职权认定疫情并组织扑灭。
(六)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工作,协调推进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重大事故查处。指导农产品的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农产品品牌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和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开展“质量强区”工作。负责开展农业综合执法。
(八)负责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九)牵头组织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攻关、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兴农项目的申报与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指导农业农村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
(十)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化工作。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经济信息。牵头开展农业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受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推动农业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秘、文书、档案、安全、信访、保密、外事、法律事务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党校、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负责12345市民热线、党代表、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处置。负责农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负责法制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和政府效能建设。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继续教育、职称评聘、考核考评、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和党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指导人才引进、培育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老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统战工作和双拥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研究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年度预、决算计划,管好、用好各项经费。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经审计,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综合发展科。牵头编制本区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协调推进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科技兴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和科技兴农项目的申报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统筹协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组织开展农业统计、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供求和价格监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业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负责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追溯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农产品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配合开展“质量强区”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管理等农村发展长期规划和政策。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开展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七)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科。拟订农业、农村、农民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协调推进本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指导农村土地确权、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牵头组织农业考核工作。
(八)农业项目促进科。研究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间违章搭建整治和减量化土地复垦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都市现代农业等项目的统筹、协调、推进和管理工作。
(九)种植业与农机办公室。制定全区种植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种植业生产管理。负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发布农情信息。负责种植业方面的项目申报、指导工作。负责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农作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拟订本区重大植物疫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做好应急处置。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导农业机械的引进与推广。组织开展应急防灾和种植业统计调查工作。
(十)畜牧兽医与水产办公室。制定并实施畜牧业、渔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畜牧业、渔业生产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负责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优良地方畜禽品种、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畜禽屠宰和渔业捕捞行业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检工作。负责养殖业方面的项目申报、指导工作。拟订本区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计划,组织畜禽污染治理、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养殖业统计调查工作。
领导分工
沈飚:主持区农业农村委党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全面工作。
李泉有: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委、妇女儿童、共青团工作。分管文书、文秘、档案、政法、安全、信访、信息公开、保密、外事、畜牧兽医、渔业等工作。
龚丽亚:分管财务管理、有关“三农”宏观政策研究制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集体资产监管、农村综合帮扶、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农业工作考核、土地仲裁、宅基地管理、三峡移民、休闲农业等工作。
杜春明:分管组织、人事、统战、老干部、双拥、工会、残联等工作。
汪彬:分管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行政执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网通办”等工作。
李炯:分管宣传工作。分管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培训、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种植业、农机、农业保险、应急防汛防灾、农业项目管理等工作。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