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三)负责本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实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项目、标准和实施办法,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
(四)负责本区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负责孤儿救助和临时看护工作,指导孤弃儿童保障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牵头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同推进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五)负责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本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负责城乡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复核工作。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对残疾人职工合法利益的保障,协助做好残疾人进口用品免税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慈善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负责慈善行业组织的指导。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和共享以及开展慈善表彰等。
(八)负责本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做好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牵头推进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本区行政区划和政区地名工作。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
(十)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倡导婚俗改革。
(十一)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本区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殡葬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本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
(十三)负责本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福利彩票销售网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者的代销行为,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十四)负责本区民政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健全落实民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构建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全面建成“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夯实民政托底保障作用。建设高效便捷的社会服务体系,推进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一证通办”。深化殡葬服务改革,提高婚姻和收养服务质量。
(十七)与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八)与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居(村)民委员会选举,负责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牵头推进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上海市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牵头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工作;负责职业社会工作者相关工作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督促检查社会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社会建设工作典型经验。
(十九)与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负责帮困粮油供应对象确认及卡券发放,协同推进帮困粮油供应有关工作。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负责帮困粮油供应及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访、档案、安全、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制订财务、基建、民政经费年度计划;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
(二)政工科。承担组织、宣传(精神文明)、统战、保密、离退休干部等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福利待遇等工作。
(三)社会福利科。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组织实施社会救助相关措施。指导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承担孤儿救助、临时看护以及孤弃儿童保障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等工作,承担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关爱和救助工作。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承担城乡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复核工作。监督检查慈善活动,指导慈善行业组织有关工作。指导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和监督救助管理站。
(四)养老服务科。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五)基层政权建设科。指导开展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承担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推进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承担镇、街道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等工作。
(六)社会组织登记科。承担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志愿服务组织标识以及相关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以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方案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建设,组织协调社会组织评估和规范化建设,承担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七)社会组织管理科。监督管理各类社会组织,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查处;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和预警网络建设,指导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对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进行招投标、监督和评估等。
领导分工
党组成员:赵志坚、赵国兴、陈愿伟、李国武、张亚萍
行政班子成员:赵志坚、陶京、赵国兴、陈愿伟、李国武、张亚萍
局长:赵志坚
负责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人事工作。
副局长:陶 京
负责殡葬事业管理和民政资产管理;负责福利彩票销售及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法制、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等工作。
分管: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民政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福利彩票服务中心,协管:办公室(财务、法制)。
副局长:赵国兴
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分管:社会组织登记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副局长:陈愿伟
负责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慈善事业等工作;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分管: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救助管理站。
副局长:李国武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负责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管理。
分管:基层政权建设科、婚姻登记管理所、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福利生产管理所)。
副局长:张亚萍
负责养老服务工作。
分管:养老服务科、养老服务发展中心、社区助老服务指导中心;协管:人事工作。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