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城乡一体化,促进教育公平。
(四)加强本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审核或审批全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销、变更;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负责全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成人中专的招生、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六)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终身教育工作,管理各类非学历教育。牵头负责教育培训类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学校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研究课题,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组织实施国家、本市关于各类学校的设置要求及相关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九)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规划、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和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及行政复议事务办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协调机关的党政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接待、公文收发、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访、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和其它机关内部事务工作;对全区教育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教育局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工作;对教育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分析研究,总结提炼新典型、新经验;搜集各种教育信息,为领导提供重要参阅资料;负责人大代表书面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人事科:制定本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调人事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系统人员的招录、调配、考核、奖惩、培训、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改革工作、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配合、协调做好校长职级评审、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人事服务部的工作。
计财科:制定教育事业费年度预算;负责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负责预决算公开和部分专项资金公开工作;监督学校的各项资金管理及执行;负责教育系统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执行情况的监测等工作;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帮困助学工作;协调和指导教育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基础教育科: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特殊教育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分类指导、总结经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负责落实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指导中小学国家课程的实施和校本课程的开发;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征订;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教育、随迁子女教育等管理与指导;做好教育教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
学前教育科(托幼工作科):研究制订全区学前教育和托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国家、市、区等各级要求,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工作和教育综合改革;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申办审批、培训指导、年检考核等工作;负责托幼一体化工作,指导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开展托育服务机构的受理审批、培训指导、年检考核及科学育儿工作;指导并协助街镇规范托育服务市场管理和加强对非法办学点的整治取缔工作;协助开展教师和保教人员的在职培训和专业提升工作;负责幼儿园招生入园管理与指导工作。
成职教科:研究制订全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岗位培训和终身教育,抓好学历教育、成人基础教育和社区教育;研究制定全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培训市场综合治理。
德育科: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的落实;开展德育条线个人和集体的评优工作;负责学生行为规范、心理健康等教育;组织学生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指导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统筹协调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体卫科艺科: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科技、艺术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本系统开展国防、民防、双拥、红十字会等工作;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督导室: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对本区有关行政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实施督导;对教育局管辖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单位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实施督导;对本区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督学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担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群工作科:负责区教育工作党委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起草区教育工作党委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公文;负责本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内基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做好宣传、统战、工青妇、关心下一代、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领导分工
田晓余 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主持区教育工作党委全面工作
祝 郁 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主持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许敏杰 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群工作、党风廉政、组织、干部、统战、基层党建、机关建设、德育(含共青团、少先队、未保、未思、专门教育、关工工作)、宣传、精神文明、师德师风、工会
朱 芳 区教育局副局长、调研员 负责:体育、卫生、科技、艺术教育
王巍清 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民办培训机构、信访维稳、教育评估
赵丽鸾 区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人事、学前教育、托育管理、合作交流、外事及境外交流
李 娟 区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教育信息化、招生考试、教研、科研、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
张 宇 区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教育规划、行政事务、计划财务、审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法治工作、政务公开、学生保险
唐 燕 教育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教育事务服务、校园安全
陆伟良 二级调研员 负责:退管工作、教育奖励工作
何 军 四级调研员 负责:红十字工作、民防、国防教育、家委会工作
咨询电话:(021)69989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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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