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制订就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负责组织实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势分析,建立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人力资源规划和综合开发,统筹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推进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工作;负责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六)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按照有关分工,指导国有企业推进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七)负责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按分工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组织实施技能竞赛活动。
(八)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依法开展本区企事业单位及机关职工的工伤认定和因工致残职工的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负责跨省市职工商调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有关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社会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
(九)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承担新疆专项办管理服务职能,指导各街道做好新疆返沪定居人员的信访接待、困难帮扶、维稳稳控等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区医保局党建、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科
(三)财务科
(四)人力资源开发科
(五)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就业促进科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
(八)劳动关系科
(九)监察仲裁管理科
(十)社会保障科
姓 名 职 务 工作分工 分管/协管科室 分管/协管事业单位 蔡正茂
党组书记 局长
全面负责党组、行政工作。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文东蕾 党组副书记 机关支部书记 协助分管局系统党建工作、纪检、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工会、团委、妇女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政风行风、离退休人员、信访维稳、一网通办等工作。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李 敏 副局长 负责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评选表彰、人才服务以及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人力资源开发科、 事业单位管理科 区人才服务中心、 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胡剑峰 副局长 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时审批等工作。 劳动关系科、 监察仲裁管理科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高裕松 副局长 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城乡居保、专项办及相关社会保障事务、一网通管等工作。 就业促进科、 职业能力建设科、 社会保障科 区就业促进中心、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朱 敏 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人才、工资福利等工作。 刘 玲 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工青妇、局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郭亮 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依法行政、法制法宣、安全工作、12345市民服务热线、拥军优属、信息公开等工作。 AB角分工 蔡正茂、文东蕾互为AB角,文东蕾、胡剑峰互为AB角,李敏、高裕松互为AB角。
咨询电话:021—25657116;“一网通办”总客服热线:1234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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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11:30-12:30封闭消毒,12:30-13:30设值班窗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