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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编制区政府财政中期规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三)接受区政府委托,完成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和提请审议等财政工作事项:本区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本区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和其他财政管理事项方面的报告。
(四)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管理体系和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保障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开展各类资(基)金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政性资金统筹管理。规范政府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完善政府偿债机制和应急方案,强化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事项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直拨,公务卡使用和其他财政事项的管理,执行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本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制定财政支出标准和管理制度。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绩效评价。
(七)参与本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并落实资金安排。
(八)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九)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十)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并做好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人事教育科(三)预算科(四)国库科(五)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六)经济建设科
(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八)会计科(企业科)(九)绩效评价管理科(十)信息技术科
领导分工
高庆迁职务:区政协副主席、局长、二级巡视员负责:区局行政工作分管:
办公室姜靖职务:党组书记、副局长负责:区局党组及支部工作分管
人事教育科、预算科、国库科司马军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
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财政所汪元元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绩效评价管理科、会计科、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协管:支部工作
咨询电话:021—25657116;“一网通办”总客服热线:1234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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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11:30-12:30封闭消毒,12:30-13:30设值班窗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