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3、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本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负责本区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社区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终身教育工作,指导扫盲工作。
5、规划、管理、指导本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
6、规划并指导本区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等管理职能;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会同区有关部门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等工作。
7、统筹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监控及考试工作,研究提出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
8、管理和指导本区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加强本区民办教育的规范和管理。
9、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0、统筹管理并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监测本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对教育系统内部资金的“收、管、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12、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合理科学使用。负责校产企业、学校周边及校内校舍出租、出借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13、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科(监察室)
(三)宣传科
(四)人事科
(五)计划财务科
(六)小幼教科(区托幼工作办公室)
(七)中教科
(八)职业与终身教育科
(九)体卫科艺科
黄丽芳 党工委书记
负责党工委的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科、保密、密码、老干部、
统战、对台、外事、双拥、教育局党校、
党建研究会
常生龙 局长
负责行政的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计财科(财务中心)、
:人事科(人才服务中心)、督导室、审计科
杨 利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宣传、
精神文明建设等
分管:纪工委(监察室、综治办)、宣传科、
:共青团、局机关两委
周海明 副局长
负责:教育资金和资产管理、教育产业发展、
国际教育服务与创新园区建设、
教育基金会、安全工作等
分管:基建站、校产科(安全办、申强公司)
协管:计财科(财务中心)
孙 磊 副局长
负责:中学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社区教育)
:国际教育、教育信息化等
分管:中教科(高招办、中招办)、成职教科、
虹教院、业余大学(社区学院)
吴余洁 副局长
负责: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
民办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等
分管:小幼教科(小招办)、成职教科、少工委、分管:妇儿委
李 琰 副局长
负责: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和国防教育、
法制教育、语言文字、校外联系工作等
分管:体卫科艺科、未保办、青少中心
秦 静 教育工会主席
负责:教育工会、妇联、关工委、慈善扶贫
分管:教育工会、退管会
协管:老干部工作
李存利 副调研员
协助:德育及其他工作
协管:未保办
咨询电话:021—25657116;“一网通办”总客服热线:1234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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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11:30-12:30封闭消毒,12:30-13:30设值班窗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