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本市有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市民医疗互助帮困等区级配套资金预算、筹集及使用管理工作;在市局统一指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医疗保障政策相关补充实施办法;加强与区域内相关部门在综合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负责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施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武警官兵医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负责建立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落实本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贯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定点机构、执业医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参保人员定点机构就医、购药行为遵守医保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工作,落实医保医师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负责对区域内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服务、费用支出等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市医保部门开展医保监督执法。
(三)负责拟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区域规划,落实本区定点医药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协议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做好区域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及推进落实阳光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推进落实相关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监测医药价格变动情况。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职能转变。上海市松江区医疗保障局要推进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落实,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办文办会、信访受理、专项维稳、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负责部门财务预算及执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负责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本区的实施;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各类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待遇;负责全区医保定点机构医保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指导。
(三)基金监管科。负责本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预算管理在本区的落实;负责医保各类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结算的指导和监管。
李京美: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党组工作。
陶 明: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金明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管全局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应急管理工作;分管政法、维稳、信访、统战、保密、档案、退管、目标管理工作;分管基金监管科。
汪小庭:党组成员、副局长,协管全局宣传、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工作;分管纪律监察、政法、工会、共青团、妇联、双拥、政务公开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科,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21-37733773(周一—周五);021-57821000*8002(周六)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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