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和宣传中央、市、区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市建设都市现代农业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区农业农村发展导向的建议。负责开展本区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制定具体措施。负责督促检查中央“三农”政策和市委、区委“三农”工作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负责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材料的起草等综合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总目标,统筹田、林、水、路等政策资源,实施政策归口制定。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工作。
(二)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农业项目的管理职责。推进农田水利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农村收益分配指导,扶持生活困难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局村挂钩、市级帮扶单位城乡结对等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协助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完善本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等管理。按照规定管理农村宅基地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五)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生态农业,促进本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负责推进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指导农艺公园建设,有效提升产业能级。负责本区农业旅游的规划与管理,推进农业旅游发展和农业旅游数字化管理。
(六)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对果蔬生产基地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负责农业废弃物处置,防止其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把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美丽乡村”重要考评指标,协助完善农村地区其他各类垃圾专项分类治理系统。配合推进畜禽污染、化肥农药减量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粮食、蔬菜、食用菌、林果业、养殖业生产的区划布局,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指导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负责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区行政区域内渔政、渔港和渔船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稳水稻控蔬菜、优化水产养殖,做强经济作物产业,拓展林业经济增收功能,指导名、特、优农产品生产,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协调推进本区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参与指导区域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做好各类农副产品的产销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十)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一)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国家标准。负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有关农业违法事件。
(十二)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十三)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内涵,转变农业功能,建设农业科技强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科研成果的应用,加大科技兴农重点项目、技术的支撑力度。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指导本区农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推进数字农业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根据农业生产需求,配套建设和管理养护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渠系建筑物、道路等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能力。在满足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的基础上,开展高效节水、农田水利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广。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负责农村河道、农桥和圩区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与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⑴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⑵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
3.与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⑴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奉贤地产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对奉贤地产食用农产品进行分拣、清洗、切割、冷冻、包装等简单处理活动的监督;负责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⑵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地产农产品的行为,负责农民分散生产加工豆芽等行为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存储、运输服务的经营者进行备案。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工作衔接,形成监督管理合力。
4.与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在经济果林管理方面,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负责对经济果林的技术指导和生产监管过程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和体系,加强经济果林生产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林业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经济果林资源管理。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在制定产业政策、产业推进、果林设施、品牌建设以及技术、队伍、体系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协调体系,统一政策标准,形成管理合力。⑵在动植物疫病防控方面,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区重大动植物疫情控制和扑灭计划,承担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以及水生野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管理工作。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负责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
5.与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根据产业发展布局,负责农业投资项目指南发布,以及组织申报、初步审核、资金安排、项目落实、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资产移交以及绩效评估等。最大限度发挥农业项目的产业带动效应,提升产业优势,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业收入。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管理。
6.与上海市奉贤区地区工作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⑴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推进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建设工作。上海市奉贤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负责“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等需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⑵农村社会治理方面,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上海市奉贤区地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本区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协调各街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督查检查重点任务的落实。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对外接待、来信来访处理等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承担组织、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统战、离退休干部、精神文明等工作。参与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工、青、妇开展工作。
(三)产业融合发展科。负责制定本区农业产业化、区域优势农产品、农业科技信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等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展示展销、电子商务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体系、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抓好本区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以及农业经济实体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综合服务网络。负责全区农业旅游景点(包括农家乐)的规划、布局以及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
(四)美丽乡村推进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本区美丽乡村建设,研究制定本区村庄改造政策,编制村庄改造规划和计划,加强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考评。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把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美丽乡村”重要考评指标,协助完善农村地区其他各类垃圾专项分类治理系统。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建设。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根据农业生产需求,配套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农业生产需求,配套建设和管理养护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渠系建筑物、道路等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能力。在满足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的基础上,开展高效节水、农田水利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广。协助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工作,配合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农村改革发展、“三农”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负责组织研究起草有关“三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承办农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组织听证工作。规范、完善、指导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完善本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街镇(社区、开发区)“三农”考核体系的制定及考核工作的实施。负责指导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工作和集体资产公开交易。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申请的统一受理、分类审核、现场核查和许可证的统一发放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区内农业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全区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证件管理工作,规范农业行政许可。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全委财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方案。严格财经纪律,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协助本系统内部审计、财经审计以及农业农村委系统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负责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并对相关部门及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指导建立地产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协同配合相关部门提升对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组织协调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查处。
(八)农民增收科。承担全区农村收益分配指导,扶持生活困难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本区局村挂钩、市级帮扶单位城乡结对等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指导镇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基础工作,指导、监督镇村集体企业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等。协助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工作。
(九)绿色农业推进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区种植业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行业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艺的研究、应用和推广。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蔬菜产业化、生产配套设施和保护性生产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全区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对果蔬生产基地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负责农业废弃物处置,防止其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做好有关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编报、管理、使用、协调、监督工作。指导新农机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协调本区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安全监理、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种植业和农机农情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全区病虫草害防治工作。承担基本农田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化肥农药减量,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负责农药广告及经营、农作物种子生产及经营、植物产地及调运检疫、食用菌菌种生产及经营等种植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和监管工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建设。
(十)现代养殖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区养殖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养殖业生产、结构调整和标准化生态基地建设。负责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渔业防疫检疫体系和生产服务体系、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和检疫管理,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管理。负责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诊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水域滩涂养殖、水产苗种生产、渔业捕捞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初审和监管工作。指导本区行政区域内渔政、渔港和渔船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乳用及种用动物调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特许捕捉、无公害畜禽和水产品产地认证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初审和监管工作,保障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养殖业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国家养殖业法规、法令的贯彻实施。负责执业兽医管理。参与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协调、监督。参与推进畜禽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咨询电话:021-37123456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中企联合大厦1-3号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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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 - 11:30;下午13:00 - 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