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管理、道路运输、燃气管理、交通港航、公路市政、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定城镇建设和交通(港航)管理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分析有关城镇建设和交通(港航)领域内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及时上报,推进实施。
(四)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建设和交通(港航)工作中的有关执法工作。
(五)组织城镇建设、交通(港航)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技术储备;按规定程序审查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指导、协调、推进本区重大工程建设。
(六)负责市政道路、公路、桥梁、隧道、地下空间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营管理;负责城镇燃气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
(七)负责道路范围内及地下各类综合管线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综合管线突发性事故的处理;负责区管理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
(八)负责建筑建材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根据本部门职责协同实施条例,负责落实建设施工单位贯彻执行《条例》,督促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堆放、处置,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房;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和施工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区立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的备案;负责建筑企业资质信息变更审批;负责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负责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九)负责对本区公交、出租、省际客运、货运、静态交通、驾培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本区内河港口、航务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十)负责本区国防交通工作、研究制定本区交通战备的建设规划。
(十一)负责城镇建设、交通管理方面节能减排的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和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监督委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建筑、公路、运输等行业的审批后监管力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有力保障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加强地下空间使用管理力度、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大参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平衡协调力度。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日常接待事务、公文处理、信息档案、协助调研、信访接待、提案处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建交委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建交委系统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等。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委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法制宣传培训、精神文明创建、政治思想调研、对外宣传等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开展党的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委系统的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委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筹措调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报损、更新、转让等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统计、工商、物价等协调工作,负责委系统资金计划调节及统计工作等。
(五)规划建设科
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和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负责区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各类计划编制、管理和统筹平衡;负责区属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市区对接和方案储备、立项和工可,根据实际承担相应建设职责;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业意见征询;会同财务审计科负责相应工程的概算审核及决报会审。做好奉贤区重大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六)行政许可科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协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依照国家、本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发证等工作;负责对城乡建设和交通事务受理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的监督和管理等。
(七)城乡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含装饰装修业)、建材行业、公路市政行业、燃气行业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文明施工和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管理;负责落实建设施工单位贯彻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组织协调城镇建设综合管理;组织和参与本区供气和道路市政公建配套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委法制工作及委内行政复议应诉和委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地下空间使用管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地下管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管理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等。
(八)交通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对全区公交、出租、省际客运、货运、静态交通、驾培、内河港口、航务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及全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市场监管;加强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制定本区客运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督交通港航等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建立国防交通保障网络体系,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国防交通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本区交通战备的建设规划等。
(九)安全监督科
制定安全生产、保卫工作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作目标考核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牵头协调生产、交通、消防、用电安全和治安保卫、防灾抗灾、防汛抗台、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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