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民政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负责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指导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放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区域救助管理工作。
(四)贯彻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苏木镇、嘎査村、居委会的设立、命名、变更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边界纠纷,参与处理因边界线引起的资源纠纷;负责创建平安边界工作。
(五)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贯彻实施社会福利事业政策,拟订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团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磴口县行政区划图。
民政局领导分工
局 长:刘宪峰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电话:2601023
副局长:赵志刚同志 联系电话:2601039
协助局长管理局常务、扶贫、财务、后勤、党务、人事、档案、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福利彩票、经济核对、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慈善、养老服务、办公室、民政大厅、全面深化改革、信访、健康促进县、创卫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党建办、养老服务股、民政社救大厅、核对中心。
副局长:丁玉英同志 联系电话:2601021
协助局长管理工程招标、行政审批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普查、残疾人两补、儿童福利、收养登记、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综治、维稳、普法、禁毒工作。
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社会事务股、基政社区股、民政救助站、殡仪殡葬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478-4234567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