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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辖7个旗县区公安局和4个公安分局。市公安局设28个职能科室支队,管理3个局属单位(人民警察训练支队、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派出机构1个:驻京警务室。
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方针、政策,起草全市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协调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市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市公安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市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
(八)负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指导边境管理支队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市内有关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三)在公安厅总体授权框架内,组织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与全市公安工作有关的涉外条约和合作协议,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和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内部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警务督察支队。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受理群众相关举报、投诉和咨询并核查反馈,维护全市公安及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二)办公室。负责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统计、调查研究及文稿起草等工作。
(三)政治部人事训练科。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警衔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民警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工作。
(四)政治部宣传科。组织开展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建设警察公共关系,开展对重大行动、重大事件的集中宣传报道。
(五)情指中心。制定重大警务行动、重大突发发(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预案并指挥协调处置,指导协调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
(六)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七)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举报,协助、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八)治安管理支队。规划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侦办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案(事)件,指导监督涉及公共安全行业、场所、危险物品的管理及重大建设工程、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市保安服务业管理及技术防范应用工作。
(九)基层基础工作科。研究拟订、实施本市户籍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十)刑事侦查支队。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刑事侦查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犯罪侦查办案工作,承担全市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技术支援,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协查和专项斗争重要案犯缉捕工作,侦办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案件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指导开展全市刑侦基础业务工作。
(十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规范,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监督检查指导全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二)交通管理支队。拟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监督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机动车辆、驾驶人及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工作,指导全市公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十三)反恐怖支队。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防范、侦察、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有关工作。
(十四)出入境管理支队。管理、监督全市境外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工作,指导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监所管理支队。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业务工作及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管场所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挽救和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
(十六)法制支队。牵头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参与起草审核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和市公安局办理的刑事案件法律审核、法律文书工作,负责涉及市公安局的行政诉讼、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刑事案件复议复核等工作。
(十七)警务保障支队。拟订市本级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执行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负责编制和执行局机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配备及市本级仓储和调运工作。
(十八)禁毒支队。掌握指导全市公安禁毒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毒品案件侦办、毒品检验鉴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康复场所戒毒、禁毒预防教育等工作。
(十九)科技信息化支队: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强警、基础信息化和信息通信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及通信设备管理维护应用等工作。
(二十)信访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受理和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
(二十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预防、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二十二)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牛芳泽: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分管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联系临河区分局。个人简介牛芳泽,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个人履历:
1985.09-1989.07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9.08--1994.11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科员
1994.11--1999.10 共青团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副书记、书记
1999.10--2002.01 赤峰市元宝山区山前镇人民政府镇长、镇党委书记
2002.01--2007.10 赤峰市元宝山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4-2006.06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习 )
2007.10--2012.11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旗公安局局长
2012.11--2015.03 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5.03--2016.06 赤峰市信访局局长
2016.06--2020.08 赤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07--2020.08 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人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8--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君: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工作,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市公安局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国家政治安全保卫、情报指挥、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安改革总体工作。分管办公室(改革办、政务公开)、情指中心、政保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开发区公安分局、河灌分局。联系乌拉特前旗公安局。
刘志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作,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打击经济犯罪、警务保障工作,分管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经侦支队、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警务保障支队、机场公安分局、驻京警务室。联系杭锦后旗公安局。
雍淑军: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作,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公安手段建设、法制、监所管理、留置看护、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以及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分管科技信息化支队、技术侦查支队(网安支队)、法制支队、监管支队、戒毒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森林公安局。联系乌拉特中旗公安局。
孟和: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分管工作,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新闻宣传、教育训练、扶贫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人事科、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及公安文联、警察协会。联系乌拉特后旗公安局。
袁德富: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工作,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主持纪检组工作。分管督察审计信访支队。联系五原县公安局。
范兵: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分管工作,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秩序工作,主持交管支队工作。联系磴口县公安局。
白龙: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临河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工作:主持临河区分局工作。
咨询电话:0478-12345;8521219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