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区贯彻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编制本区水功能区划及声环境功能区划。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发展战略;编制生态环境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城市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的制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本区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落实本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计划;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及碳减排目标任务落实。
四、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区有关部门推进能源结构的调整。参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工作。
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相关工作,牵头开展本辖区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射线装置以及核技术应用的安全。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规定,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协调园区生态环境管理。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配合做好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生态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报本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负责统一发布本区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牵头协调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区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协助推进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国际及地区间的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公约在本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协调生态环境对外经济合作和利用的外资项目。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主要负责机关行政、党务、组织、人事、财务、出纳、后勤管理、国际及地区间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档案、文秘、重要会议组织、重要事项督办等行政工作;承担预算、核算、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和内审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事务等外事工作;牵头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助党组、局长室开展相关工作。
生态建设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主要负责规划计划、自然生态保护、地表水监督管理、监测管理等工作。
承担本区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推进、跟踪评估工作,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生态环境内容的制定;负责组织拟定本区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牵头开展对本区各委办局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负责提出本局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负责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环境年鉴编制工作。
负责地表水监督管理、水功能区划、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本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计划。
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析;负责环境监测管理,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负责环境质量信息的统一发布及环境统计工作,编制环境质量报告、环境状况公报、统计年报。
污染防治科(辐射安全管理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主要负责大气、废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辐射安全、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应急等工作。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目标任务。负责废水、土壤、重金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
按照权限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射线装置以及核技术应用的安全。牵头协调本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负责环境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长江三角洲区域污染防治协作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生态环境局全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关闭、闲置或拆除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许可工作;负责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许可,负责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承担排污许可核发工作。
按照权限规定,承担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协调园区生态环境管理;负责区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咨询、接待等工作。
社区联络科(法制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负责社区生态环境联系指导、环境信访管理、法制、绿色创建等工作。
负责全区各街道(镇)社区生态环境联系指导工作,根据本区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牵头开展对各街道(镇)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对本区企事业单位及街道(镇)专职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
负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实施细则的梳理和汇总;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和执法后督察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协调与其它部门之间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工作;承担企业、个人环境行为评价和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负责绿色创建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
负责本区环境信访管理,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何兴德,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副主任、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任,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书记等职务。现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全面负责局党组、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务)。
黄昌发,男,1966年7月出生,民革党员、中共党员。199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自然地理学专业,理学硕士,2002年6月获得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系讲师,普陀区环境监理所副所长,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普陀区环保局副局长,普陀区桃浦镇副镇长、镇长等职务。现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党组成员。
全面负责局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
朱靖琼,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生物工程系。2007年1月获得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第六制药厂团委书记、环保办副主任,普陀区环境监理所副所长,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普陀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上海市环保局总量控制处副处长,普陀区环保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党组成员。
主持机关党总支工作。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设项目管理、排污许可核发、环境监测等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和区环境监测站;联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朱锷,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上海城建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工学学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职务。现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老干部、档案、保密、工会、青年、妇儿工作;环境信访、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环境法制和宣传教育、绿色创建、环境执法等工作。
分管:社区联络科(法制科)和执法大队。
赵亚斌,男,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固体力学专业,工学硕士。2006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污染防治科(辐射安全管理科)科长、曹杨新村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环境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推进、环境统计、总量减排;污染防治和监管、辐射监管、环境应急、安全生产。
分管:生态建设科和污染防治科(辐射安全管理科)。
张秋卓,女,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工学博士。200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现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挂职干部,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021-22234500 / 021-32798000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近丹巴路)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 - 11:30;13:30 - 16:30)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525645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夏令时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