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组织辖区内医保定点机构、服务经办部门的业务培训及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在我区有效推进。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市民医疗互助帮困等区级配套资金预算、筹集及使用管理工作。在市局统一指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医疗保障政策相关补充实施办法。加强与区域内相关部门在综合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调。
(二)负责建立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参保人员遵守医保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区域内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对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服务、费用支出等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落实本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化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区域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及阳光平台推进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推进落实相关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监测医药价格变动情况。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拟订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及公务员考核目标交负责督促、检查、考核。负责文秘、接待、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后勤工作。落实医保定点医疗预算管理、支付管理和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2、基金监管科
建立区域内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医保基金的使用监管,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医保诈骗活动。负责本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和医师约谈、医师积分管理及政策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工作。
3、待遇保障科
负责落实本市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长护险政策执行与区域内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本市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具体工作。组织医保相关政策的宣讲和培训。
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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